夫妻上午领证下午婚检 女方患慢性病被诉离

2017-10-12

一对80末小夫妻上午领结婚证,下午进行婚检,未想婚检发现女方患有慢性肾炎,两人因此闹离婚,两次起诉至法院。近日,两人经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调解,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由男方给予女方经济帮助费2.6万元。

家住湘潭县的李懿现年24岁,比妻子吴柔大一岁,两人于2012年年底经人介绍相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开始同居,2013年2月份,吴柔发现自己怀孕,双方便开始筹备婚姻。同年5月初,两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两人于当天下午做了婚检。这一做,就发现了吴柔患有慢性肾炎,本来还欢天喜地的两人立即陷入冰点,李懿还因此认为吴柔向自己隐瞒了有关病史,心生芥蒂,而吴柔又认为李懿在这个时候还不关心安慰自己,倍感委屈,两人感情深受影响。

婚后不久,受病情影响,吴柔入院治疗,经诊断,医生建议终止妊娠,2013年6月初,吴柔入院进行了引产手术。引产后,两人情绪均受影响,经常因小事发生争执。当年6月下旬,在两人一次大的争吵后,李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双方和好,又撤回申请。之后,吴柔回到娘家居住治病,结婚时收到的8万余元礼金全部用于治病支出。因吴柔回娘家居住,双方接触越来越少,感情逐渐变淡,今年4月份,李懿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审理中,双方自愿接受调解,经法官调解,两人自愿离婚,并由李懿向吴柔支付经济帮助费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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