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擅自赠与他人财产是否有效

2017-10-12

夫妻之间相互负有忠实义务,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种婚外情出轨等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那么今天小编想问的是你认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的行为有效吗?

【事件回顾】

陈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李某相恋,并且多次向李某赠送巨额财产。最终王某请求法院让李某返还所赠与得到的财产。

【案例分析】

意见认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原则上夫妻均等分配,但是丈夫转让双方共同的财产给情人,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法院终审认为这一行为属无效。因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享有连带债权的每个权利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王某作为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债权人,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全部财产。

【法理依据】

法律虽然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是对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对于婚姻中的第三者肯定不是善意的,与我国的善良风俗相悖,所以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对于第三者的赠与自然应该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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