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某天,一青年男子爬上高楼第28层,半个身体悬在空中,大喊着要跳楼。
很快,消防车和警车呼啸而至。
有人告诉民警:“这个小伙子刚刚杀死了自己的前妻,可能要畏罪自杀了!”
红杏出墙,抚养协议埋祸根
1989年出生的小英,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在技校参加短期培训时遇到了女孩小玉。培训结束后,他们分赴异地打工,但两人间的联系一直没断。2008年,他们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次年冬天步入婚姻殿堂。
从同学到夫妻,本该恩爱有加。不料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常常为家庭琐事吵嘴,偶尔吵凶了,还会动手打架。2010年,小玉生下了一个胖儿子。为照顾孩子,他们决定回老家生活。小玉在小英家所在的镇上开了一间服装店,小英则跟随父母搞装修。虽然还常常为琐事争吵,但在吵闹中日子悄悄流逝。
2014年末,小英偶然发现小玉脖子上有一条崭新的金项链,便立即追问她是从哪儿来的,小玉闪烁其词,不能自圆其说。愤怒的小英怀疑她在外面有了男人。为此,两人大吵一架。有几次小英下班路过店里,发现小玉在用手机聊天,可看到他后就立即下线。小英悄悄翻开其手机,发现她与一个陌生号码通话非常频繁,而且每次时间都很长,这更让小英疑心。
最终,小玉承认自己通过陌陌认识了镇里的离异男子老赵。当晚两人打了一架。
2015年春节,小玉提出离婚,小英同意。但考虑到双方父母的感受,二人经商议决定将此事暂时瞒着父母。2015年3月,两人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规定:小玉净身出户,儿子的抚养权归小玉。
没想到,就是这份抚养权协议为日后埋下了祸根。
纠缠不清,追妻千里却被耍
离婚第二天,两人以外出打工为由,将孩子交给了小英父母照看。
但让外人想不到的是,他们虽然离了婚,却决定再给彼此一个机会,想尝试着挽回婚姻,因而仍旧住在一起。次日晚上,两人刚吃好晚饭,小玉接到了老赵的电话。见小玉还与老赵继续往来,小英火从心起,再次发生激烈争吵。一气之下,小英回到老家,将离婚的事向父母如实相告。听说孩子给了小玉,小英父母要求他向小玉提出,要么她将孩子带走,要么交出孩子的抚养权。
可小英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被小玉一口回绝。为此,二人常在电话里激烈争吵。
一天晚上,小英突然收到小玉发来的短信,说自己活得非常痛苦,想了结生命。看到短信,焦急的小英决定去阻止小玉轻生。他连夜驱车赶往扬州,却根本不见其踪影。再拨打小玉的手机,显示已关机。没想到第二天,小玉告诉小英发短信只是耍耍他而已。对此,小英非常愤怒。
此后,围绕儿子抚养权问题,二人始终纠缠不休。
杀前妻,跳楼自尽被解救
有天,小英得知小玉确实在某楼盘做售楼小姐。小英找到她要求面谈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但小玉以正在上班没时间为由拒绝谈话。
7月27日,小英再次被拒后便坐在售楼大厅的沙发上等她下班,期间小玉的不理不睬使得小英很生气,于是回到车上拿烟抽。就在这时,一把放在车上的小匕首跳入他眼中——2015年春节,小英带儿子逛街时,看到有一把匕首很精致,就为儿子买了下来,并一直放车上。小英随手把匕首拿起来放进裤兜里,回到了售楼部沙发上。想想近几个月小玉态度的反反复复,他越来越生气,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可怕的想法:“如果今天再谈不好,我就和她同归于尽。”
午休时间,小玉和小英来到大厅的接待沙发坐下。谈话中,小玉坚决不肯将儿子抚养权交给小英。随后小英问小玉是否还愿意和自己生活,小玉却说“我就是想耍耍你……”然后继续辱骂小英。小英只觉得血往脑袋上涌,便掏出身上的匕首,朝小玉捅去。此时的他像疯了一样,朝小玉身上、头上一直猛戳。
听到呼救声,售楼部保安赶来喝令小英住手。这时的小英才清醒过来,“杀人偿命”四个字跳入其脑海中,他决定跳楼自杀。随后,小英拿起匕首冲出售楼大厅,来到附近一幢高楼,敲开了最高层一户人家的门,径直跳到客厅阳台的窗户上。
民警赶到现场,劝小英冷静,消防车也在楼下待命。很快,小英的姐姐赶到现场,谎称小玉已经抢救过来了。在大家的一致劝说下,小英放弃了跳楼的想法,从窗户上下来后被警方带走。经鉴定,小玉被尖刀类工具刺破心脏致大出血死亡。小英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没了爱,仇恨占心怀
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竟对前妻痛下杀手。是什么让他如此丧心病狂?带着疑问,笔者决定去看守所与小英面谈。
小英说,其实他还爱着小玉,此后多次找她要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是希望小玉能回到自己身边。但小玉每次答应后不久就反悔,为此两人多次争吵,而每次吵架小英都会被骂得狗血喷头。反反复复若干次,对她逐渐由爱生恨。最终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做出了悔恨终身的疯狂举动。
因为爱,两个青年人走到了一起;因为恨,让一个五岁的孩子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爱!离婚了,放爱一条生路,给彼此一个重新幸福的机会;离婚了,就都潇洒放手,别再以爱的名义彼此纠缠;离婚了,即使不能做朋友,也别让怨恨蒙蔽了心灵。哪怕只是为了孩子,彼此善待吧!
理智对待逝去的情感
纵观该案,悲剧之所以发生,最主要的根源是当事人双方对情感的不干脆。虽然离了婚,却没有真正放手。彼此纠缠,也是互相折磨。或许两人在内心都对这段婚姻心有不甘,但婚姻不是儿戏,不能靠一时冲动。既然组成了家庭,就要好好经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那就干脆利落,给对方也给自己重新生活的机会。
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作为父母,无论孩子归哪方,都应该为孩子的成长着想,尽可能用自己的爱弥补离婚对孩子的伤害。而不能为了一己私怨,把孩子作为报复对方的筹码。否则,无疑是对孩子的二重伤害。悲剧已经发生,一切都无法挽回。可以想象,当孩子长大后得知,自己的母亲惨死于父亲刀下,而父亲也面临极刑,他的人生将是何等痛苦不堪。
血的教训不能不让我们反思:我们究竟该如何对待婚姻,对待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