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方出轨要负法律责任,哪些能赔偿?哪些会判刑?

2020-07-30

来源:法律文摘


男女方出轨要负法律责任,哪些能赔偿?哪些会判刑?有人说,婚姻是人们爱情的结晶,婚姻,是神圣的,是双方爱情的见证和升华。当然,也有人说,婚姻就是人们爱情的坟墓。

婚姻是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等层面的认可,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共同生产生活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在现实中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婚姻存在很大的问题,比如说,婚后背叛爱人,背叛爱情,搞婚外情,出轨等等行为。

出轨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需要,又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你知道吗?今天我们就就一起来谈一谈。


2013年,李某和罗某相识,李某是一位美丽年轻女士,在某某企业上班,而罗某则是一名军人。2014年,两人便结了婚,因为军队任务,所以,罗某常年是在部队工作的。

因此,两人相见的时间可以说是少之又少,而李某年轻貌美,在企业里经常有同事调侃她,其中,有一位同事周某更是苦苦追她,周某知道李某有家室,并且也知道她的丈夫是军人,但是还是没有放弃对她的追求。

刚开始,李某并没有理会周某,可是后来她仔细想想,确实很丈夫见面太少,有时候见了也说不上几句,还要吵架。慢慢地,李某就学着开始接受周某,后来,便真的和周某产生了暧昧。

后来,每天下班,周某直接去李某家,关系熟透了之后,便干脆直接搬进去和李某同居了。这天,罗某因为部队放假,便提前回来了。


他本来想给妻子一个惊喜,然而,当推开门的那一刹那,他非常愤懑,立马将其告上了法院。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看完案例,我们都知道,这是典型的破坏军婚,根据《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具体的几种情况。


1.按照《刑法》第236条规定: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不管女孩是否自愿,均按强奸论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未满14周岁,就会构成强奸罪。

2.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以夫妻名义与已婚之人长期住在一起,构成重婚罪。

3.如果只是单纯的出轨,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例如“一夜情”、“包养小三”等,并不构成犯罪,当然,如果因此造成离婚,在司法认定时通常会判定“过错方少分财产”或“给配偶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4.根据《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以看出,一方配偶为军人的,将会构成破坏军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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