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想看孩子却“难上加难”?上海这个区首推“探望监督人”破解难题

2021-06-07

原创 翟梦丽 上海法治报  


“你的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都不要你了!”电视剧里,离异家庭的小孩会面对这样的奚落。离婚,是两个成年人的事,更有可能还是小孩的事。


离婚后,想要探望小孩却难上加难,自己的小孩为什么不让见?曾经的夫妻离婚后仍然要为这些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甚至闹上法庭。如何调解双方关系,落实探望,确保孩子的权益?在长宁,上海首个探望监督人场所今年正式挂牌成立,司法力量和社会专业力量共同协作,为孩子撑起成长的蓝天。


探望纠纷,难


“探望权案件是我们最头疼的问题。”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顾薛磊说道。在父母离异后探望孩子的问题上,90%的家长能够通过自行协商、居委会调解等方式解决,剩下10%矛盾激烈的,才会选择诉诸法律手段,双方对簿公堂。在长宁法院,每年约有60-100件探望权纠纷案件。


尽管数量并不多,但由于前期矛盾丛生,在顾薛磊看来,这反而比离婚案件更难处理。“探望权纠纷是离婚矛盾引发的再次矛盾,矛盾激化率高,扬言采取极端措施的当事人不在少数。”不仅如此,除了调解判决难,如何落实探望环节同样是一大难题。

爸爸探望孩子想要带他去玩,但妈妈不同意,理由是:孩子正是抓紧学习的时候,我要带孩子去辅导班。如何协调?离异又再婚后,前夫或前妻探望孩子,免不了有接触沟通,影响了现在家庭的关系,怎么办?


孩子不是物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在所有的困难中,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孩子的权益成了核心问题。


孩子的心理,有谁呵护?


在探望权纠纷中,父母将孩子当作筹码进行博弈的情况比比皆是:对抚养费或房产财产分割不满意,便拒绝对方探望孩子;对方出轨、家暴,离婚后不让孩子和他(她)接触……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的权益被父母抛诸脑后,年幼的孩子面对复杂的境况,心理往往会受到再一次的打击。

顾薛磊举了一个例子,在今年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孩子被判给爸爸,按照约定,妈妈每月探望2次。但在实际操作中,爸爸总以各种原因拒绝妈妈的探望,妈妈无奈之下选择诉讼。法院判决爸爸应该按照约定允许妈妈每月探望孩子2次。


结果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爸爸不再阻挠,可孩子死活也不同意和妈妈见面。“我们问过心理咨询师,这种情况下孩子也很为难。他毕竟和爸爸生活在一起,爸爸不希望他和妈妈见面,有可能爸爸会给孩子压力,例如你去见妈妈们我就不要你了,也有可能给孩子灌输一些妈妈的负面印象。”于是,在多重压力之下,年幼的孩子别无他法,选择了单一粗暴的处理方式——不见妈妈。       


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往往会更加敏感,也许年幼,但他们却已经学会了看人眼色讨好大人:如果见了妈妈,爸爸不高兴怎么办?父母在拉扯博弈的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强烈的不安感充斥着孩子的心,缺乏父爱和母爱任何一方,造成的伤害都将在成长过程中逐渐显现。


20多年的工作,顾薛磊见证了太多家庭矛盾导致未成年人成长的悲剧。一个原本积极向上的孩子可能因此叛逆,偏激。市阳光中心长宁工作站站长武芳长期从事青少年工作,她告诉记者,在单亲家庭中,溺爱和缺爱同时存在。父母或是很少参与自己的生活,或是溺爱无度,或是严厉要求,得不到正常成长环境的孩子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我们要竭力避免再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让探望反而变成了孩子的压力。”针对探望权纠纷,法院最常见的解决方式就是判决后要求当事人按照判决结果执行,执行出现问题,由司法力量介入强制执行。此前,他们也尝试过更柔和的方式促进探望的实现。例如通过居委社工等第三方力量监督,法官自己也充当过“探望监督员”。“由于双方都不信任对方,他们和我约定好具体时间地点,把孩子带出来见面。”顾薛磊也常为了父母探望孩子的事,在节假日加班。


正如他所说,成年人到法院来面对法官,都会有害怕的感觉,更何况孩子呢?法院强制执行难免让孩子有抵触害怕的心理。在这种的情况下,“青梓荟”应运而生。设立一个专门的场所,由专业的力量介入修复婚姻破裂的父母间的信任关系。今年3月,市服保办、长宁区委政法委指导,由长宁区人民法院牵头,以及长宁团区委、市阳光中心的支持下,“青梓荟”长宁区探望监督人场所在长宁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拒绝沟通的离异夫妻


小黄和小汪因为家庭矛盾,婚姻走向了破裂。然而,两人婚内育有一子,今年刚满3岁,离婚后孩子的照顾是两个成年人不可逃避的话题。根据协议,孩子由女方抚养。随之而来的探望落实,则成了他俩共同的难题


并非小汪不让小黄见孩子,也不是双方在具体频次、地点上产生分歧,甚至事情根本没有发展到这一地步。走出民政局办完离婚手续的两人,决意要将对方当作彻底的陌生人,再不沟通。两个没了婚姻关系的成年人再无往来没有问题,但他们还有共同的孩子需要抚养长大。探望孩子无法在拒绝往来的情况下落实,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对簿公堂,法院向他们介绍了“青梓荟”。在了解后,双方都同意有这样一个专业的第三方力量从中调和,促成探望,签署了承诺书。


长宁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王晓琦接手了这一案件。他将小汪和小黄拉到一个微信群里,将“青梓荟”的地址发布,再和双方进行沟通确定第一次探望的具体时间、参与人员。“前期的准备沟通工作是我们任务的大头。告诉原告,即爸爸需要带点什么玩具给孩子,注意孩子是否有忌口,提前准备一些话题和活动。”


为了保证探望有效落实,王晓琦会根据积累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将可能发生的情况都提前和父母双方商量确定,提供一个探望孩子保姆级教程。“青梓荟”也提供了一个稳定和谐的场所,房屋里有沙盘画和玩具,相比于在外寻找地点来说更加方便。


第一次探望时,由于孩子还小,女方提出外公外婆当天也要过来。按照协议,一般情况下,探望只有父母双方参与。“现在代际抚养情况多,孩子的问题是两个大家族之间的问题,只让父母双方参与也是未来避免更多矛盾。”王晓琦解释道。


当天探望开始前,王晓琦和小汪、小黄先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与其说是沟通,不如说是“传话”。小汪和小黄分坐在王晓琦两边,互不交流。小汪在群里提出了落户积分问题,趁着见面,王晓琦想要趁早解决。然而在现场,诡异的情况发生了。小汪问需要如何解决,小黄并不搭理,必须要王晓琦作为中间人询问小黄,小黄才会回话。小黄问问题,小汪也并不理睬。双方虽然近在咫尺,但眼中、耳中却都“无视”对方的存在。


在探望监督后,王晓琦再次和父母分别沟通,针对前期了解到的父母工作忙、陪伴孩子少和双方拒绝沟通等问题,积极化解。青少年事务社工和长宁区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凭借专业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经验,以更柔和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积怨和心结


6个月探望监督期限


作为“探望监督人”,王晓琦和其他社工需要做的并非简单地落实每一次探望,而是帮助离异家庭度过这段尴尬甚至是剑拔弩张的阶段,调解离异后父母的关系,建立一个良好平稳的心态处理好孩子的探望问题。因此,在探望监督开始之前,父母双方都需要签订一份家长承诺书,不仅明确了双方具体的责任义务,同时也给这样的探望监督定下了一个最长的期限:6个月。根据市阳光中心的工作规范,探望监督时间在3到6个月之间,每月一次,每次探望监督后,社工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记录成册反馈给法院。


给探望监督设定期限,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父母能够考虑到孩子的权益,成熟解决好各自的问题,为孩子的成长提供健康的环境。武芳介绍。


小黄曾致电王晓琦,希望“青梓荟”能在6个月之后,继续提供这样探望监督服务。“他告诉我,他们愿意出钱,希望像我们这样专业规范的第三方来帮他们。”王晓琦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如果一直有第三方从中协调,他们仍然会拒绝沟通。“我们也不希望双方家长有依赖性,最终目的还是他们能独立解决好孩子的问题。”


“为了孩子,做什么都不为多。”正如顾薛磊所说。孩子的未来无限宽广,孩子的现在需要呵护。司法力量和社会力量合作,是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有爱的成长环境。大人的事情有人解决,而孩子们,只需开心成长。


见习记者 | 翟梦丽

编辑 | 刘家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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