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北京首次适用《安排》认可香港法院离婚判决,家理律师赵佑霖功不可没!

2022-08-18

原创 家理律师 家理律师团队

开启行业先例是一种什么体验?对这个问题,想必家理律师赵佑霖一定深有体会!

就在2022年8月11日,北京四中院审结申请认可香港区域法院离婚绝对判令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赵佑霖律师作为该案代理律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22年4月12日,香港区域法院对当事人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出具了离婚暂准判令。

此前,由于缺乏制度性安排,内地与香港法院在两地互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就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的判决无法在另一地获得认可,更不能得到执行。当事人只能通过重新起诉的方式寻求救济,辗转之下,当事人找到家理求助。

家理委派赵佑霖律师代理该案,赵佑霖律师向北京四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承认上述离婚绝对判令。由于本案为首例申请认可香港区域法院离婚绝对判令案,从立案、送达到案件审理都存在很多不确定性,立案材料、诉讼费用、适用程序、认可的内容等各方面都需要各方展开全新的探索,也需要积极与法院沟通配合。

赵佑霖律师凭借自己优秀的专业素质、丰富的办案经验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基于《安排》施行前的诉讼经验,在研究《安排》及相关规定、了解香港离婚诉讼相关的一些流程和文件后,积极与法院沟通并配合法院的工作,以帮助当事人早日达成所愿。

案件开庭后,四中院于2022年8月11日进行了审查询问,法院认为上述离婚绝对判令中不存在《安排》中规定不予认可的情形,在依法审查当事人申请认可的请求后,当庭作出裁定,认可了上述离婚绝对判令。

《安排》是在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婚姻家庭判决相互认可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的最新制度性安排,填补了之前只对婚姻关系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和认可同一份婚姻家庭判决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监护权确定等问题的空白。


北京四中院依据《安排》认可了离婚绝对判令,尝试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婚姻家庭判决中所明确的全部事项在内地人民法院得到认可。该案对于推进两地区际司法协助的进一步发展意义重大,不仅全面保护了两地婚姻双方及家庭关系,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讼累,合理优化了司法资源,而且有利于实现我国不同法域间制度实践的一致性,为发展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出有益实践。

家理律师赵佑霖作为首例适用《安排》规定认可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案件的代理律师,对于该案的推进功不可没。

对此,赵佑霖律师表示,办理这种缺乏先例的案件,会尽量多做研究、多查资料,尽可能思虑周全,预判更多的可能性,面对突发状况争取积极应对。赵佑霖律师敢当行业先锋,敢于探索未知,体现了家理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持的“专业、协作、爱心、开放、创新”的价值观中的“创新”精神。

对于处在婚姻家事漩涡中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常常难以保持冷静理智去处理纠纷,有时也因问题过于复杂、疑难而手足无措。离婚本身是一种消耗,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则可以将这种消耗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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