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知识帖
— 法规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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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遗产分配时
法定继承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常常涉及诸多易引发误解的关键问题
无论是继承顺序的界定
还是特殊情形下遗产分配的规则
都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本文聚焦三个高频法定继承争议点
和大家进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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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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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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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在什么情况下会扩大?
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民法典》继承编新增侄、甥可代位继承的规定,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