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仅限于法律和司法 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 关实体裁判规定进行追加。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的 ,因超出法定情形,人民法院不予追加。债权人有确凿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夫妻一方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不能通过执行程序中的追加被执行人程序来直接裁定未举债的夫妻一方承担民事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