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夫妇173万元货款迟迟未收回,在他们的调解下挽回损失……

2025-07-09

转载自: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近日,我院立案庭法官吴绪源、陈炳红与调解员冯英收到一面锦旗。原来,一对在宁波创业的中山夫妇将布料卖给西区某商户后,173万元货款迟迟未收回,幸好在我院调解下挽回了损失。


案情回顾:创业夫妇的“追款难”

2024年5月2日,原告文某与被告刘某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3200匹布料,总货款金额为276万元,付款时间为收货完毕后次月结清。合同签订后,截至2024年11月30日,原告已向被告提供货款金额价值为173万元的布料,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依然未付。今年3月底,原告无奈不远千里从宁波来到我院起诉,其发现被告公司尚有布料库存,递交诉状后便天天到被告仓库“蹲守”。

调解攻坚:

从“口头答应”到“落地执行”

初次调解遇阻:老板“玩消失”

法院立案后,指派调解员冯英开展调解工作,立即联系被告刘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一开始,被告口头同意将部分库存货物还给原告,但当原告去提货时被告不配合,只见工人,不见老板,未果。

法官介入破局:情理法三重疏导

吴绪源庭长与陈炳红法官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至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展开了一场兼具法理与情理的调解攻坚。法官首先以证据链直击核心:现场出示《购销合同》原件、货物签收送货单及银行转账流水,逐项核对交货数量、已付货款与欠款差额,通过清晰的数字明细还原交易事实,让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可辩驳。

接着从法律风险与商业信用双重维度进行利弊剖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拖欠货款经司法程序确认后,若拒不履行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不仅无法正常贷款融资,法定代表人的高消费行为也会受限,甚至影响招投标资格。”这番释明直击被告企业经营痛点,使其意识到违约后果的严重性。

针对双方的现实困境,法官提出“货物抵偿+分期还款”的柔性解决方案:“考虑到被告目前的资金周转压力,可将仓库内尚未裁剪的25万元布料及已加工完成的55万元成衣先行抵偿,这既能让原告尽快挽回部分损失,也避免货物长期积压贬值;剩余92万多元的货款分期支付。”该方案特别强调:“法院将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若被告逾期未付,原告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无需重新起诉。”

最终,被告在法官专业的法律分析与灵活的解决方案引导下,同意将价值80万元的货物按品类、规格逐项列明于《货物抵偿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原告;剩余货款的分期支付计划也以书面协议形式固定,法院当场完成司法确认程序,为这份调解协议赋予了强制执行力。

案结事了:锦旗背后的“双向认可”

整个调解过程既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又通过人性化的方案设计平衡了双方利益,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原、被告对此结果都非常满意,特别是原告文某夫妇对我院解决矛盾的专业水平、耐心及效率给予高度认可,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壹法中山融媒体工作室

编辑:高欣悦

一审:吴娟欢

二审:丁向娜

三审:林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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