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院对离婚的当事人作出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却很难保障探望权的有效行使,这不仅阻碍了父母一方对子女的亲情陪伴和家庭教育,更是对孩子身心的巨大伤害。
通过签订《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提前书面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有助于督促和约束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衍生矛盾纠纷,降低未来因探望权执行问题引发新纠纷的可能性,为破解“探望困境”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
而签署承诺书的过程本身也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情感引导。它引导父母双方放下对立情绪,将关注点回归到子女的健康成长上,有助于弥合家庭裂痕,维护亲情的延续,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