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与李某(女)于2019年底登记结婚,但婚后从未共同生活,关系逐渐疏远。2023年,张某起诉离婚,并要求李某返还共计80.5万元的款项,该款项全部来源于他的婚前个人存款。
其中40万元的大额转账,系张某在婚后不久转账给李某并明确表示用于婚后共同买房;27万元的银行卡支取及消费,系张某将银行卡交给李某,后者自行支取消费;小额转账、红包及物品费用,用于日常感情维系。
李某辩称,40万元是张某自愿赠与的“彩礼”,其余款项也均为赠与,且已全部用于个人治病和日常开销,但均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主张。
法院经审理,对不同类型的款项作出了截然不同的认定。
对于那笔明确用于购房的40万元,法院认为,张某的转账行为并非无条件赠与,而是附有“用于夫妻共同购房”这一特定目的。如今购房目的未能实现,李某占有该款项便失去了依据。因其无法证明款项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有其他合法用途,故判决李某全额返还40万元。
对于张某将银行卡交给李某任其支取的27万元,由于双方未明确约定是赠与、保管还是共同支出,法院综合考量两人异地分居、婚姻存续时间极短等因素,认为这笔钱应部分认定为张某默许李某的个人消费及共同支出。因李某无法说明钱款具体去向,法院酌情判决李某返还部分款项。
对于为增进感情而发送的小额红包、购买的礼物,法院认定属于一般性赠与,目的已然达成,故张某要求返还的请求未获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张某总计60万元。
这个案例给所有已婚或即将步入婚姻的人敲响了警钟。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可能会因你的处置方式而“说不清”!为避免日后纠纷,请您牢记以下三点:
(1)为您的婚前存款开设一个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且确保婚后不与任何共同资金混同。不要用这个账户接收工资、进行日常消费或与配偶相互转账。让这个账户“静止”下来,其资金的独立性就非常清晰。
(2)大额转账,务必“先约定,后转账”。如果涉及购房、投资等特定用途的大额资金往来,务必通过书面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明确资金性质和用途(例如:“这笔XX钱是用于我们共同买房的”)。这是保护自身财产权益的最有力证据。
(3)账户管理,最好“泾渭分明”。尽量避免将自己的银行卡完全交由对方随意支取。如果出于信任交由对方管理,也最好能定期对账,明确大额支出的去向。模糊的财务关系是离婚时财产争议的最大温床。
婚姻需要信任,但财产需要明晰。在爱的同时,保持财务上的清醒,这并非算计,而是对彼此和家庭负责任的成熟态度。一份清晰的约定,不仅能避免日后撕破脸皮的争执,更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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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与家律所 高级合伙人
上海律协第十二届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委员
从业8年,经办500+婚姻家事案件,拥有丰富诉讼实务经验及技巧,熟悉涉房产的婚姻、继承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及审判口径,擅长离婚纠纷、婚前/婚内协议、抚养权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