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独居老人家中变白骨事件,最恐怖的是其中的人性…

2025-09-21

转载自:家理 家理律师团队


香港葵盛东邨的夏天,空气里飘着海风的咸湿。


房屋署工作人员破门而入时,77 岁的袁阿婆已经变成了床上的一具白骨。


月历停在 2023 11 月,购物单据的日期和那时重合,推算她已独自离世一年半。


图片


01

从香港到上海:

那些被遗忘的老年人生



香港的公屋,类似于内地的廉租房。


按照港府规定,申请了公屋的居民必须每两年申报居住情况。


从去年开始,住在这里的袁阿婆就没有再递交过申报材料。


期间工作人员想尽办法想要联系她:


打电话,没有人接;


上门家访,没有人应;


寄送信件,连签收都没有;


他们还试图联系袁阿婆的邻居家人,但都是一问三不知,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信息。


没办法,房屋署只能按规上门强行收回袁阿婆的房子。


然而,当他们破门而入后,眼前的一幕不亚于恐怖片的场景:


卧室床上,赫然卧伏着一具森森的白骨,看起来已经死了很久了。


房间内哪里还有半点人生活过的样子,方方正正的房子仿佛变成一座坟墓。


据调查,这具白骨,正是77岁的袁阿婆本人。


根据日历和屋内的购物单推测,袁阿婆早在2023年底就已经去世了。


之所以没有被邻居发现,是因为家中门窗紧闭,所以没有传出异味。


可袁阿婆的孩子呢?


难道快两年联系不到母亲都没有察觉异常吗?


原来,袁阿婆的两个儿子都已经移居到了海外,和她的联系很少。


不回家看望不说,平时连个电话也不打,根本不关心独居母亲的死活。


如果他们能按时联系,说不定袁阿婆就不会在家中等死。


哪怕他们有心能让邻居偶尔去看一看母亲,确认她的身体状况,母亲也不至于死了两年没人发现。


如果不是政府上门,或许袁阿婆的死将永远无人知晓。


这么多年,她独自应对生活,没人关心,没人照料,最后悲惨地,被所有人遗忘,孤独死在政府的房子里,至死没有等到自己的家人。


一声叹息。


有些子女,只记得父母能付出的模样,却忘了他们也会老、也会病、也会需要人陪。



02

再婚三十年

被哄骗净身出户



袁阿婆的悲剧,源于亲情的冷漠。


深圳家理律所里,当事人张先生遇到的,则是赤裸裸的算计。


张先生在再婚三十年里,被最信任的人用假离婚掏空了所有养老钱。


1.一场以为名的骗局


68 岁的张先生,1989 年和李女士再婚。


三十年里,他起早贪黑做建材、餐饮生意,把继女供成舞蹈学院的高材生,还把婚后买的 4 套深圳房产、1 套洛阳复式楼,全登记在了继女名下。


他觉得 一家人不分你我,却没料到这份信任会变成刺向自己的刀。


2014 年,李女士和继女找到他,说 深圳限购,假离婚就能多买套房,之后马上复婚


张先生没多想就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写着 无存款、无债权债务,他只分到了洛阳一套 60 年代的危房。


他以为只是 走个流程,依然和母女俩住在一起,直到 2018 年,他被突然赶出家门,只能搬进随时可能坍塌的危房,靠当保安赚的 2000 块钱糊口。


2021 年,张先生偶然发现,李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买了一套东莞的房产,2013 年花 190 万买的,2020 年以 398 万卖掉,售房款全转到了继女账户。


他这才明白,所谓的 假离婚,根本是一场早就策划好的骗局。


他三十年的付出,最后只换来了一间危房和一身债务。


2.法律为他追回 179 万:老人的信任不该被辜负


张先生找到我们时,手里攥着泛黄的离婚协议,声音都在发抖:我一辈子的积蓄,难道就这么没了吗?


家理的律师团队没有让他失望。通过梳理证据,我们抓住了三个关键:


锁定共同财产性质东莞房产是 2013 年买的,那时张先生和李女士还没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女士无权独自处分;


戳穿代持谎言继女说房产是我出资,只是登记在母亲名下,可我们调取银行流水发现,150 万首付是从李女士账户付的,而李女士的钱,正是张先生和她婚后的经营所得;


坐实恶意转移李女士卖掉房产后,一个月内就把 398 万售房款转给了继女,甚至在诉讼期间刻意备注 房款转移 140 万,明显是想隐匿财产。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张先生分得 45% 的售房款,也就是 179.1 万元。拿到这笔钱时,张先生用它修缮了洛阳的危房,眼里终于有了光:没想到老了还能有个安稳的家。


这个案子最让我们心疼的,不是张先生失去了多少钱,而是他那句我以为一家人不会骗我


太多老人把 家庭当成最后的依靠,却没料到,有些 家人早已把他们的付出,当成了可以算计的筹码。


03

家理有话说


从业近 17 年,处理过太多老年人家事纠纷,我最心疼的,是老人们那句习惯性的 我没事,别麻烦你们


他们一辈子为子女、为家庭付出,老了却连 需要帮助都不敢说,怕自己变成累赘。


今天,我想从法律和人心两个层面,和大家聊聊该如何守护老人的晚年。


1. 法律能为老人做什么?三个 防坑提醒请记好


老人的脆弱,往往在于不懂法”“太信任,这也让他们容易陷入骗局。作为律师,我想给老人们三个实在的提醒:


别轻易签空白协议像张先生遇到的假离婚,很多老人都是在 一家人的哄骗下签了字,事后才发现协议里全是陷阱。不管是离婚协议、赠与协议,还是房产过户文件,一定要看清每一条内容,不懂就问子女、问律师,别怕 麻烦


再婚家庭要留证据再婚老人更容易在财产上吃亏,比如把钱或房产登记在继子女名下。建议大家在购置共同财产时,保留好出资凭证(银行流水、购房合同上签字),最好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别让信任变成日后的遗憾;


发现被骗别沉默如果像张先生一样,发现财产被隐匿、被转移,一定要及时找律师。根据《民法典》,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共同财产的,随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法律会为你撑腰。

每个人都希望晚年生活安宁祥和,但现实往往复杂多变。


在这些案例背后,我看到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许多老人缺乏对自己财产的提前规划和安排。


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不仅是财产的安排,更是意志的延续,是对家人的爱与保护。


当我们把最重要的安排以明确的方式记录下来,不仅避免了未来的争议,也让家人的相处更加轻松自在。


2. 比法律更重要的,是 别让老人感到孤独


法律能追回钱,却填不满老人心里的空。


袁阿婆的月历、张先生的眼泪,都在说同一件事:老人最需要的,从来不是多少钱,而是被记得”“被在乎


作为子女,哪怕再忙,也请多打个电话 —— 不用聊太久,问问 今天吃了什么”“身体怎么样,就够了;


如果父母独居,拜托邻居偶尔帮忙看看,或者装个智能设备,远程关注他们的安全。


如果父母想再婚,别急于反对,多听听他们的想法,帮他们把把关,别让他们因为 怕子女不高兴,错过晚年的陪伴。


最后想说:


衰老从来不是一件丢人的事,被遗忘才是。


那些为家庭、为社会付出了一辈子的老人,不该在晚年像旧物一样被丢弃。


法律会为他们守住底线,而我们每个人,都能为他们多添一份温暖 —— 多一个电话,多一次探望,多一句关心,就够了。


毕竟,今天的他们,就是明天的我们。


让老人的晚年有尊严、有陪伴,才是对 老有所依最好的诠释。




公众号会对优秀的文章进行转发。已知转发文章来源和作者的,我们将注明转发来源和作者。对于未知来源和作者的,如您是作品原作者请联系我们予以注明。文章作者如需要删除文章的,也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阅读0
分享
写下您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