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焱 隋欣鸿:过错主义在婚约财产纠纷领域的司法适用——以《彩礼返还规定》第6条为视角

2025-12-03

转载自:项焱 隋欣鸿 家事法苑


项焱, 隋欣鸿:过错主义在婚约财产纠纷领域的司法适用——以《彩礼返还规定》第6条为视角


原文标题:过错主义在婚约财产纠纷领域的司法适用——以《彩礼返还规定》第6条为视角

作者:项焱, 隋欣鸿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微信公众号,2025年10月22日

出处:《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5期

2025, 27(5): 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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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4年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彩礼返还过错主义,旨在加强对彩礼返还纠纷中无过错妇女的司法保护。通过整理涉过错事实的婚约财产之诉案件,显现妇女主张的过错事实抗辩未经类型化、过错主张难以得到法官认定及过错判决存在偏差等问题,在该规定适用前后均广泛存在。彩礼制度在立法上存在法律缺位及既有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在司法上存在法官对彩礼返还与婚约纠纷中的妇女权益保护的认识不同。在完善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应明确过错事实与妇女权益损害在审判实践中的关联性,落实妇女权益相关法律的立法精神,以加强妇女权益在婚约关系中的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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