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康兄
公众号: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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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法律咨询接待中,精准、全面地掌握案件核心信息是提供专业服务的前提。
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更关联子女权益保障、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一系列复杂问题。作为资深离婚律师,需通过体系化的问题引导,快速厘清案件脉络,识别关键争议点,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与法律规定,梳理形成一份兼具专业性与实操性的离婚咨询接待问题清单,为接待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

感情是否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前提
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因此需首先全面核查婚姻基础及感情破裂情况,为判断离婚可能性,预判案件走向。
(一)婚姻缔结基本信息
1.双方身份信息:双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及户籍所在地?
2.情感基础:双方系自由恋爱、经人介绍还是家族安排?恋爱时长多久?恋爱期间相处模式及矛盾情况如何?是否对对方的职业、收入、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等信息充分了解?
3.结婚登记情况:婚姻登记时间、登记机关名称、是否持有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是否存在隐瞒重大事实(如疾病、债务、婚史等)的情形?是否存在再婚、涉外婚姻、军婚,或双方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法律特殊规制的情形?
(二)婚后感情演变与破裂原因
1. 婚后共同生活情况:婚后共同生活的起止时间及主要居住地?共同生活期间家庭氛围如何?夫妻双方沟通频率及有效性怎样?感情出现裂痕的时间节点及标志性事件?导致感情恶化的直接原因(如争吵、背叛、家庭暴力等)与间接原因(如经济压力、婆媳矛盾、价值观差异等)分别是什么?
2. 感情破裂法定情形:
(1)重婚或同居:是否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能否提供对方与第三者交往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租房合同等)?
(2)家庭暴力:是否遭受过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否有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居委会调解记录等佐证材料?
(3)恶习屡教不改:对方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是否有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处罚决定书、戒毒机构证明等相关文件?
(4)因感情不和分居:双方是否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分居的起止时间、分居原因及分居期间的居住情况如何?能否提供分居证明(如租房合同、物业证明、证人证言等)?
(5)其他感情破裂的情形:是否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双方性格严重不合且无法调和、一方不履行夫妻义务等情形?
3.当前双方对离婚的态度:是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还是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后续事宜存在争议?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其核心顾虑是什么(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名誉影响等)?

子女抚养和探望: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原则
子女抚养和探望问题是离婚纠纷中最受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需围绕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权行使等关键环节,全面收集信息,确保子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一)子女基本信息
1. 子女的基本信息: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是否有重大疾病或特殊照顾需求)及当前户籍所在地?
2.子女的教育现状:当前就读学校、年级、住宿情况(住校或走读)、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如何?
3.子女的生活照料现状:日常由谁负责接送、饮食、学习辅导等生活起居事务?与父母双方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密程度分别怎样?
4. 特殊情形:是否存在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或继子女等特殊情形?
(二)抚养权和抚养费
1.当事人对抚养权的诉求:是主张直接抚养子女,还是同意由对方直接抚养,或双方均不愿意直接抚养?
2.当事人主张直接抚养的优势条件:
(1)经济能力:稳定收入情况(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财产状况及承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费用的能力;
(2)居住条件:是否拥有固定住房、住房面积及周边配套(如学校、医院)是否有利于子女生活学习;
(3)陪伴时间:工作性质是否允许抽出足够时间陪伴子女,是否有家人(如父母)可协助照料子女;
(4)教育背景与品行:自身教育程度、生活习惯及是否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
(5)子女依赖程度:子女是否长期与当事人共同生活,是否对当事人形成较强依赖?
3.对方主张直接抚养的优势与劣势:对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陪伴能力等情况如何?是否存在不利于抚养子女的情形(如家庭暴力、不良恶习、犯罪记录等)?
4.子女的意愿:如子女已满八周岁,是否知晓父母离婚事宜?子女对抚养权归属的真实意愿是什么?
5.是否存在影响抚养权归属的特殊情形:如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一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
6.抚养费:主张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度或一次性支付)及支付期限(如至子女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是否知晓对方的固定收入(如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能否提供对方收入证明或线索?
(三)探望权
主张的探望方式(如上门探望、接走居住、视频探望等)及探望时间(如每周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是否存在对方阻碍探望的情形?如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或限制当事人探望子女,是否有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
财产分割是离婚纠纷中最易产生争议的环节,需精准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范围,明确财产权属、价值及变动情况,为公平分割提供基础。
(一)不动产相关信息
1.一般房产情况:
(1)房产购置:双方名下的房产数量、坐落、房屋性质(商品房、拆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面积及户型;
(2)房产权属与登记:房产的购置时间(婚前或婚后)、购房资金来源(个人出资、父母出资、共同出资等)及出资凭证(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借条等)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谁?是否存在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是否存在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形?
(3)房产的使用现状:是否自住、出租、出借或闲置?如出租,租金收入及支付方式如何?
(4)房产的贷款情况:是否存在按揭贷款?贷款银行、贷款本金余额、还款期限、每月还款金额及当前还款人是谁?
(5)房产的增值情况:购置时的价格及当前市场估值如何?是否有评估报告或相关依据?是否存在婚内对房产进行装修、翻新的情况?装修资金来源及费用金额如何?
(6)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存在父母出资购置的房产?父母是否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或双方?是否有书面赠与协议?是否有借贷协议?
2.特殊房产情况:是否存在拆迁安置房产?拆迁协议的签订时间、被安置人范围、安置补偿方式及房产交付情况如何?
(二)动产与金融资产相关信息
1.车辆信息:双方名下的车辆数量、品牌型号、车牌号、车辆识别代号、购置时间及价格;车辆的权属登记情况、当前使用人及车辆状态(正常、抵押、查封等);车辆的贷款情况,是否存在按揭贷款?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及当前还款情况如何?辆的当前市场估值及折旧情况。
2.金融资产信息:
(1)银行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数量、开户银行、账号、账户余额及资金往来明细(近一年的大额交易记录);
(2)证券资产:股票、基金、债券等的持有数量、开户券商、账户市值及交易明细;
(3)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互联网理财等的购买金额、期限、预期收益及当前净值;
(4)其他金融资产:如公积金、养老金、商业保险(投保人与受益人信息、保险类型、保费金额、现金价值等)、支付宝/微信钱包余额等。
3.贵重物品信息: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名表、奢侈品等贵重物品的购置时间、价格、数量及当前存放位置;字画、古董、收藏品等的来源、价值及持有情况;
4.家具家电等生活用品的购置时间、价值及归属情况(如婚前个人购置或婚后共同购置)。
(三)其他财产权益相关信息
1.股权及投资权益: 一方或双方是否持有公司股权?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股权取得时间及方式(原始出资、受让等);
2.知识产权及收益: 一方或双方是否拥有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取得时间(婚前或婚后)及登记情况;
3.虚拟财产:是否存在价值较高的虚拟财产,如游戏账号、网络店铺、数字货币等?虚拟财产的归属及价值如何认定?
4. 债权债务转化的财产:是否存在他人欠付双方的款项(债权)?债权金额、形成原因(借贷、买卖等)、还款期限及债务人信息?
(四)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债务承担与财产分割同等重要,需严格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明确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及金额,避免当事人在离婚后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债务。
1.债务的总体情况:双方是否存在债务?债务总金额约为多少?债务的形成时间(婚前或婚后);债务的形成原因(如购房、购车、子女教育、医疗、生意经营、日常生活消费等);
2.债务性质界定
(1)夫妻共同债务: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事后追认)?婚前债务是否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是否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2)虚构债务:是否存在一方虚构债务或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形?能否提供相关证据?
(3)债务约定:是否存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情形?
3.债务的当前偿还情况:是否已偿还部分款项?剩余未偿还金额多少?当前还款人是谁?
(五)财产变动异常情况核查
1.隐匿财产:近一两年内,双方是否存在大额财产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的情况?如将存款转至他人账户、低价出售房产车辆等?是否存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能否提供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
2.赠与第三者财产:对方是否存在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的情况?如购买房产、车辆赠与他人等。

离婚程序选择与争议解决意向
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及争议焦点,选择合适的离婚程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至关重要,需明确当事人的程序意向及对争议解决的预期。
(一)协议离婚相关意向
1.双方是否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核心问题达成初步共识?
2.如选择协议离婚,是否了解协议离婚的流程(包括离婚冷静期)及所需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3.是否已就协议离婚的时间安排及后续事宜(如房产过户、车辆变更登记等)进行沟通?
(二)诉讼离婚相关意向
1.如选择诉讼离婚,明确管辖法院:双方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能否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如居住证、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
2.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除请求判决离婚外,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是否有明确的诉讼主张?
3.证据准备情况:是否已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明、感情破裂证据、子女抚养相关证据等)?证据是否完整、合法?
4.对诉讼周期及成本的认知:是否了解离婚诉讼的一般周期(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及可能产生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5.是否存在调解意愿:是否同意在诉讼过程中接受法院调解或第三方调解?调解意见是什么?对调解的预期结果是什么?
(三)其他特殊考量
1.是否存在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如对方存在暴力威胁、财产转移等紧急情况,是否需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财产保全?
2.是否担心离婚对自身或子女的名誉、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是否有保密方面的特殊需求?
3.是否存在其他未提及的特殊情况或诉求?如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姓氏变更等问题。

结语
离婚法律咨询接待的核心在于通过系统化的问题引导,全面、精准地掌握案件信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针对性的法律建议。本文所列问题清单涵盖了离婚案件的核心要素,既包括法律规定的必备审查内容,也结合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争议焦点。
作为资深离婚律师,在实际接待过程中,还需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灵活调整问题顺序及内容,注重倾听当事人的情感诉求,同时引导其理性看待争议,以法律为依据,以公平为原则,助力当事人平稳、高效地解决离婚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