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15年后,他如何找到生父并追回全额抚养费

2026-01-22

转载自:上海市司法局


2006年秋,从外地来沪的温女士在黄浦江畔邂逅了自称“离异单身”的上海男人吴某。这场看似浪漫的相遇,却悄然埋下十八年的隐痛——吴某实为有妇之夫,而温女士对此浑然不知。

次年开春,吴某以“丈夫”身份陪同温女士在妇产科医院诞下儿子小温,并与母子共度了最初的三年时光。

然而随后吴某突然人间蒸发。直到多年后温女士才得知,吴某的出轨行为被妻子发现,为保全婚姻,他选择彻底断绝与这对母子的联系。

此后十五年,温女士靠做保姆的微薄收入独自抚养儿子。温某在“没有爸爸”的嘲笑声中长大,内心始终萦绕着两个问题:“我的父亲是谁?他为什么抛弃我?”

2020年,温女士曾试图通过诉讼为儿子讨要抚养费,却因无法联系到吴某而被迫撤诉。

转眼到了2024年。已年满十八岁的小温决心揭开身世之谜,温女士带着记忆中吴某的户籍信息,走进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审核后当即指派巫如秀律师承办此案。

巫律师迅速展开行动:调取吴某户籍信息、申请调查令查其动迁资产与退休工资。

面对吴某避而不见的困境,律师团队通过社保记录锁定其退休工资账户,又在动迁资料中发现其隐匿的房产线索。压力之下,吴某终于委托律师出庭。

庭审中,吴某方竟否认亲子关系。巫律师当庭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生物学证据彻底击碎谎言。

面对铁证,吴某改口承认父子关系,却又以“无收入”为由拒付抚养费。

巫律师敏锐察觉吴某可能转移财产,为避免“执行难”的困境,随即积极推动调解。

经过多轮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吴某一次性支付15万元抚养费,并设置分期付款保障条款。

令人意外的是,吴某最终不仅当场支付5万元,更在约定日期前,提前付清了剩余款项。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上海言知律师事务所 巫如秀:法律从不承认“消失的父亲”,每一个孩子都应被善待,每一份责任都终将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吴某在已婚状态下与他人交往生子,本就是对其家庭极不负责的行为;在非婚生子出生后又不履行抚养责任,更是违反了法律规定。其长达15年的逃避行为,给孩子造成了情感和物质上的双重伤害。本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对小温而言,他不仅获得了应有的抚养费,更在法律上确认了自己的生父。



来源:上海法援、黄浦区司法局




公众号会对优秀的文章进行转发。已知转发文章来源和作者的,我们将注明转发来源和作者。对于未知来源和作者的,如您是作品原作者请联系我们予以注明。文章作者如需要删除文章的,也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阅读0
分享
写下您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