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已婚妇女同居违法吗?”详细解答

2026-01-30

转载自:民商事实务


有读者询问:“和已婚妇女同居违法吗?”本文分享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婚男女之间的同居行为本身并不违法,而和已婚人士同居则视情节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在现有的婚姻法律规范中,婚姻关系是通过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来确立的。在我国,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读者提问的“和已婚妇女同居”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破坏了公序良俗,违反了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已婚男女与他人同居违法,可能会对婚姻关系产生影响,也会导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包括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影响。
从刑事法律角度来说,刑法规定了“重婚罪”,重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已经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具体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乃至生育子女。
也就是说,如果你明知道对方已婚,却仍然与已婚妇女同居(以夫妻名义或者在外人看来是夫妻的,甚至生育子女的),则涉嫌构成重婚罪。


“同居”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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