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并同居,判了:构成重婚罪,获刑!

2026-03-19

转载自:民商法律实务研究

近日,女子婚内出轨同居犯重婚罪获刑”一案登上热搜,案情如下:

被告人小美(系化名)与其丈夫小帅(系化名)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二女。2020年,单身的被告人小华(系化名)与小美通过抖音相识,之后两人经常在网上聊天。2021年9月,小美和小华在广东省务工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22年上半年,小美与小华回到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务工,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22年下半年,小帅发现小美与小华同居之事,小华便与小美于2023年1月来到浙江省务工,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2025年1月。




绥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华明知被告人小美有配偶,仍与小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小美有配偶仍与小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最终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小华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小美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绥宁法院)

重婚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重婚罪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包括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生活、经济上混同、生育子女等综合表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 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细化了民法典禁止重婚的规定: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立场。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坚决予以否定和打击。为此,《解释(二)》规定,即使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重婚的婚姻亦不能自以上情形发生时转为有效。

来源 / 绥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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