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盈科新视野
2023年底,一则“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后遭离婚”的消息曾引爆热搜,也让无数家庭为之震惊。现实中很多独生子女理所应当地认为,父母毕生积攒的财富会顺理成章地传给自己。然而,当这笔财富遭遇婚姻的变数时,结果可能让人难以预料。
本文通过上述真实的案例,探讨一个高净值家庭都应加强重视的话题——婚姻财富管理。这不仅关乎家庭财富的守护,更关乎家族心愿的传承。
案例中的康女士,作为家中独女,在父母意外离世后承受着巨大的悲痛。然而,更让她措手不及的是,丈夫王先生在半年后突然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她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价值约2亿的房产等遗产。康女士的困惑在于:“我父母留给我的财产,当然是我一个人的,这还用说吗?”然而,法律规定的解答却给她上了最残酷的一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只归一方。这意味着,由于康女士的父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依照法定继承这笔巨额遗产在法律上被视为了康女士与王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王先生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的。
这个真实的案例,残忍地揭示了无数家庭的一个重大法律盲区:在法定继承下,夫妻一方婚内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
上述案例的结局令人唏嘘,但并非无解。《民法典》的规定就已经揭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一份专业的遗嘱。如果康女士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写道:“本人所有的财产,在去世后仅由我的女儿康某一人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结局将完全不同。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这份遗嘱就属于“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康女士继承的价值约2亿的遗产即为她的个人财产。即使未来婚姻发生变故,这笔巨额财富也不会被分割,真正实现财富在家族内部的定向传承。这不仅仅是一份遗嘱,更是家族财富的“防火墙”。
康女士的案例并非孤例,随着个人和家庭财富的积累,以及社会婚恋观念的变化,婚姻财富管理已成为财富传承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房产、股权、金融资产等等核心家庭财富,都可能在潜在的婚变中接受考验。每一个家庭尤其是高净值家庭,忽视婚姻财富规划,将可能导致诸多违背自身所愿的后果:
1、财富外流:家族几代人的心血,可能因子女婚变而被分割给“外人”;
2、企业动荡:对于企业主家庭,股权作为遗产被分割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旁落,影响企业稳定;
3、亲情反目:财产的纠纷极易激化家庭矛盾,甚至导致亲人反目成仇;
4、遗愿落空:父母希望财富能惠及后代、保障子女生活的美好心愿,可能因为一场离婚而落空。
“上海独生女继承案”是一个沉重的警钟,提醒了亲情与财富,都需要专业的规划与法律的守护。财富的管理与传承已成为每一个人特别是高净值人群需要重视的问题,如何避免“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后被离婚”等类似事件的发生,需要法律、税务、财富管理等专业人士的多元协调、配合,最终依法实现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与传承。作为专业的财富管理律师,在财富管理与传承上可以提供:
1、财富体检与风险排查:全面梳理个人及家庭资产结构,评估潜在的婚姻财富风险;
2、遗嘱等专业方案定制:根据个人以及家庭意愿,量身定制合法、明确、无争议的财产管理与传承方案,确保家庭财产精准传承,排除不必要的纠纷;
3、婚前与婚内财产协议规划:为高净值人群提供婚前财产规划,或在婚内对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约定,为家庭财富与亲情守护好安全;
4、综合财富传承方案:结合保险、信托等多种法律金融工具,协助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财富管理与传承体系。
财富传承可能关乎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幸福稳定,而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关键就在于提前规划。当下法律工具、金融工具不断发展,提前做好家庭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风险隔离,才能保证财富的有效依愿传承。提前进行专业规划,不是对亲情的冷漠,而是对家人的负责,更是对家庭未来的深刻远见。
汪志华 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
法律顾问/经济纠纷/银发经济
谢玮 律师
业务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顾问/股权合同纠纷
刘凯 律师助理
业务领域:
法律顾问/经济纠纷/银发经济
文章投稿:汪志华律师
责 编:孙之阳
注:本文及其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视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