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法眼看家事 ,作者问律综合
导读:夫妻共同财产从来不是某一方的“零花钱”,而是两个人共同的经济命运。网络打赏和炒股在合理范围内是个人自由,但一旦金额越过了“家庭正常消费”的红线,法律就会出手,把这笔账记下来——离婚时少分甚至不分,婚内就可以申请分割,离婚后三年内发现还能再起诉。婚姻中的“我的”与“你的”从来不是想象中的理所当然,守住财产边界的最好方式,是彼此保持知情和尊重。别让一个人在暗处的挥霍,变成另一个人在散场时的人财两空。
很多人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解:结了婚,自己赚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炒股亏了是眼光不好,打赏主播是个人消遣,法律管不着。
但2026年两个最新判决告诉我们:婚内花“大钱”这件事,法律不但管,而且有一套越来越清晰的“秋后算账”规则。
两个案子,两种挥霍,一个结果
先看辽宁铁岭这个案子。
赵某与钱某2010年结婚,育有一双儿女,收入稳定,本来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人。但近两年,赵某沉迷于抖音直播,频繁打赏女主播,偷偷将家中积蓄挥霍一空。妻子钱某发现后,不仅没有离婚,反而向亲友借钱帮丈夫渡过难关。谁知赵某不知悔改,甚至开始通过网络借贷筹集资金继续打赏,前后一共花了150余万元。高额债务压得这个家喘不过气来,连孩子的学费都付不起了。
钱某最终起诉离婚。法院认定,赵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妻子,在抖音直播平台花费150余万元打赏女主播,明显超出家庭合理消费水平且与家庭生活无关,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重大过错。判决:赵某仅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25%。
再来看北京平谷这个案子。
范某与王某2008年结婚。2022年10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分居前后,范某持有卖房款90余万元、离职补偿金20余万元,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30余万元。2024年11月,范某提起离婚诉讼,王某则要求分割上述共同财产。法院一查,发现范某在分居后未经妻子同意,炒股亏损80万余元,网络打赏花费50万余元,合计逾130万元。
法院怎么判的?不是简单地说“少分一点”,而是把逻辑整个翻转过来:范某挥霍的130万余元,直接视为他已经分走的财产份额,剩余现存同等价值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判归妻子王某所有。
一个是25%的“少分”,一个是用挥霍金额“抵扣”全部现存财产。两个案子,逻辑一致:婚内挥霍的账,离婚时一笔一笔算。
法律怎么看?“挥霍”的边界在哪里
这两个判决背后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92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注意一个关键细节——这条法律在《民法典》修订时,特意删去了原《婚姻法》中以“离婚时”为前提的限制。也就是说,不管是婚内挥霍还是在离婚诉讼期间挥霍,另一方都可以在分割财产时主张少分或不分。
但仅凭“挥霍”这两个字,法官还是不好判断怎么用。于是,2025年2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法《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第6条,给了一个清晰的量化标准: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的‘挥霍’。”
这句看似平淡的话里,藏着两条硬杠杠。第一,“未经另一方同意”——单方擅自处分大额共同财产,本身就侵害了配偶的平等处理权。第二,“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不是一刀切的数字,是跟你家实际经济状况比的。
所以,同样是打赏20万,对一个年收入几百万的家庭和一个年收入十几万的家庭,法院的评价是完全不一样的。不过,当金额高到一定量级——比如铁岭案的150万——法院几乎不需要看你家收入是多少,这个数字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
最容易误判的三件事
在这个话题上,有三条认知错觉,特别容易让人吃亏。
“自己赚的钱,怎么花是自己的事。”
这是最普遍的误解。法律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它不是“你的钱”和“我的钱”拼在一起,而是一个整体,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要对共同财产做较大变动,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就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
“炒股亏损不是故意的,不算过错。”
很多人觉得,炒股是一种投资行为,亏损是因为市场不好,不是故意败家,法律不能因为炒股亏了钱就来惩罚自己。但法院审查的重点不是你主观上是不是想败家,而是你有没有经过配偶同意动用大额共同财产。在平谷案中,法院认定范某挥霍的依据不是“他把钱亏掉了”,而是“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用于高风险的炒股和打赏”——这两个行为本身就侵害了配偶的财产权益。
“钱都花光了,法院还能怎么办?”
能。首先,如果一方在婚内就发现有严重挥霍行为,不必等到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婚内分割财产。其次,即便已经离婚,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婚内有隐藏、转移、挥霍行为的,三年内仍可起诉要求再次分割。铁岭案和平谷案都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的,但法律给受害者留的救济窗口,远比很多人以为的要宽。
受害方现在就该做的事
法院怎么判,关键在于谁拿出了什么样的证据。问律小编给出三条实操建议:
第一,把过去的账固定下来。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账单、平台充值打赏记录,能保留的尽量全部保留。这些是法院判断挥霍金额最直接的证据。铁岭案中法院之所以能精准认定150余万的数额,靠的就是抓取到的平台消费数据。
第二,盯紧三种最高风险的钱。卖房款、离职补偿金、提取的公积金——平谷案中这三笔钱合计占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绝大部分,而丈夫正是把这三笔钱挥霍一空的。如果你们的家庭资产结构中有类似的大额存款,建议对账户变动保持持续关注。
第三,不离婚也可以维权。很多人以为只有走到离婚那一步才能“算总账”。其实《司法解释(二)》第6条已经明确,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法院都应支持。这意味着,即便你想挽回婚姻,也可以先通过法律手段保住属于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