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丧偶儿媳照顾多年后去世,继子十余年不闻不问却要求继承70%遗产,法院:继承20%

2026-05-10

转载自:浙江法治报 继承案例中心





本文转载自浙江法治报。来源:南京零距离、热辣新闻,编辑:东徒玉。

案例

回顾

在江苏,一个再婚家庭因遗产分配问题对簿公堂。继子大冒某要求继承继父70%的遗产,而丧偶儿媳蒋某则因多年悉心照料,被法院认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冒某与妻子是再婚组合家庭。婚后,两人共同生育了一个儿子小冒某。同时,妻子还带来了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大冒某,四人重组成了一个四口之家。


然而,好景不长。冒某与妻子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家庭关系逐渐走向疏离。分居后,冒某跟随自己的亲生儿子小冒某生活,而妻子则跟随继子大冒某生活。


2014年,小冒某去世,小冒某的妻子蒋某及女儿小美一直照顾冒某的生活,为其购买生活用品,这一照顾,就是整整八年,直到2022年冒某去世。


冒某去世,继子大冒某一纸诉状将蒋某及其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冒某70%的遗产。

法院

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作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资格。


大冒某与冒某十余年间不相往来,未尽赡养义务,但考虑到其在冒某生病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在冒某去世后,承担了丧葬费用。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大冒某继承20%的遗产,蒋某及其女儿继承80%的遗产。


来源:南京零距离、热辣新闻

编辑:东徒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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