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贾明军 袁芳 吴天坛
当你深夜刷到“继承纠纷中小叔子霸占嫂子遗产”、“小三上位获取亿万资产”等狗血标题,顺手转发并留下一句“什么世道”时,你已成为这条灰色产业链上的免费劳动力。
互联网时代,注意力是最稀缺的资源,也是最昂贵的通货。围绕这一通货,一条从内容制造、舆论操控到司法施压的完整产业链正悄然成形。而我们每一个人,既是消费者,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帮凶。

一、流量工厂的炼金术:
一条“低成本”黑产链的诞生

要理解网络暴力的产业化,首先需要看清这条新型黑色产业链的运作逻辑。
2025年7月以来,一批知名汽车生产企业接连向山东某地警方报案:某平台出现大量涉及品牌质量、企业负责人的负面文章。警方经过数月侦查,挖出了两个专门炒作负面信息的新型网络“水军”团伙,关停账号几千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查扣资金上百万元。
令人意外的是,这批“水军”与传统“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的作案手法截然不同:他们的商业模式只有三个字:不收费。既不向受害企业索要删稿费,也不借机推广产品链接,而是将所有精力投入对平台流量分成机制的“套利”之中。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团伙的“黑稿流水线”分为三步:第一步,搭建账号矩阵,主犯甚至到农村用鸡蛋、洗脸盆换取老年人手机号完成注册;第二步,使用AI软件对抓取的热点词汇和用户评论进行重组改写,一键生成多个角度、多种措辞的负面文章,实现“零成本”批量化生产;第三步,利用算法机制,文章阅读量越高流量费越高,通过炮制争议性内容获取平台打款。
这种商业模式的可怕之处在于其“自驱性”:越极端、越耸动、越煽动对立情绪的内容,越容易获得算法推荐;越容易被推荐,流量分成就越高;分成越高,就越有动力制造更极端的内容。由此形成一个畸形闭环。

二、网络水军的司法实践:
从“首例公益诉讼”到“网络黑嘴”重判

如果说上述“零成本黑产”还停留在商业诋毁层面,那么以下经司法裁判确认的真实案例,则揭示了网暴产业链在司法领域的深度渗透。
案例一:杨某鹏等操纵“网络水军”民事公益诉讼案(入库编号 2024-18-2-369-003)
这是全国首例适用民事公益诉讼判定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构成侵权的新类型典型案例。2019年9月至2022年5月间,杨某鹏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网络水军”,并通过“养号”等方式,开展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等业务,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对客户指定的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商品等进行正面点赞、转发、评论,按客户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关于特定作品、商品的具体内容以提升热度,同时通过批量投诉举报删帖以降低负面信息热度。经调查,杨某鹏等共“养号”1294个,完成“转评赞”“直发”任务24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896万余元;完成“投诉举报”任务1200余条,任务金额合计19万余元。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作出(2024)浙0192民初3671号民事判决:杨某鹏等四被告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00万元,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并注销相关网络账号1294个,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刊发赔礼道歉声明。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另据查证,杨某鹏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有偿提供删帖服务的行为,已被另案刑事判决认定构成犯罪,相关刑事责任已依法予以追究。
该案明确: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操控“网络水军”从事“转评赞”“内容直发”以及“投诉举报删帖”等行为,本质上属于制造虚假流量、干预信息传播秩序的行为,应认定为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

三、“按键杀人”的司法量化:
从挂人网暴到网络开盒

如果说上述商业诋毁案涉及的是企业利益,那么以下案例则直接关乎普通人的命运。
案例二:陈某与孟某、高某名誉权纠纷案:“挂人”网暴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本案于2025年6月12日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六大典型案例。涉案账号系某知名相声演员的粉丝超话账号,由孟某(手机绑定)、高某(实名注册)共同管理使用。陈某观看该相声演员的演出后,通过社交账号发表观后感,因意见不合与个别粉丝发生言语争执。此后,涉案账号将陈某的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置顶公示(即“挂人”),列出陈某的多条争执消息网址链接,并置顶公开投诉模板,号召该相声演员的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的社交账号。陈某收到大量粉丝的私聊辱骂。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账号借维护相声演员声誉为由,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社交账号,持续对其网暴,严重侵犯陈某的名誉权。孟某、高某作为账户的共同使用人,应当对涉案账号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判决孟某、高某删除涉案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案例三:借借贷纠纷造谣“卖病死猪肉”名誉权侵权案
该案展示了普通网民如何因一时冲动,沦为网络暴力的制造者并承担法律责任。因王某丈夫与同乡江某存在借贷纠纷,王某在抖音上连发四条视频,公开称江某“卖病死猪肉”。视频发出后,因涉及食品安全这一敏感话题,很快引发关注。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核实,未发现江某售卖病死猪肉的行为。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发布涉案言论毫无事实依据,其内容直接贬损江某的个人品德与信用,相关言论通过网络平台公之于众,并被一定数量的网民点赞、评论,足以引发公众对江某品德和信用的猜测、误解,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江某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令王某就其发布的不当言论以书面形式道歉,道歉信在法院、当地村委会、当地畜牧兽医站公告栏张贴,同时赔偿江某相关损失。这一方式让责任承担与侵权范围、损害后果实现了精准适配。

四、网络侵权的法律代价:
名誉权侵权裁判实例

网络侵权不仅造成精神伤害,更带来实实在在的法律后果。以下判例展示了司法机关在网络名誉权保护领域的最新裁判尺度。
在黄某诉河南某杂志社、深圳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入库编号2025-07-2-369-002)中,河南某杂志社官方认证的自媒体账号发布文章指称黄某私刻印章、空手套白狼、侵占资产、安排司法掮客制造并参与虚假诉讼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于2024年7月20日作出(2024)川7101民初1792号民事判决,判令河南某杂志社发布道歉声明并支付维权合理开支7500元。该案的入库意义在于明确:合作关系结束,未及时收回自媒体账号管理权限或撤销主体认证,账号认证主体应对该自媒体账号后续侵权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五、舆论影响司法的三重路径:
当热搜成为“第六法庭”

前述案例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网络侵权行为的危害,但问题不止于此。当“流量炼金术”的触角伸向正在审理的案件,舆论就从“监督者”蜕变为“干预者”。梳理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可归纳出三条影响路径:
第一,对办案人员的心理施压。 当案件在开庭前已被大规模炒作,办案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面临的不只是法律问题,还有舆论压力。一位基层法院法官曾坦言:“舆论压力最大的时候,甚至会有‘判错了怎么办’的心理负担,生怕被推上热搜成为下一个被网暴的对象。”这种心理压力,可能导致不该重判的重判、不该杀的执行死刑,也可能导致民事案件中原被告的法律关系认定出现偏差,证据不足被“引导”为证据充分,A法律关系被曲解为B法律关系。
第二,对证据认定链条的干扰。 通过选择性报道、片面剪辑的采访素材、隐瞒记者身份后又表明身份进行采访等手段,制造出看似完整实则严重失真的“事实全貌”,干扰法庭对证据的正常判断。在某东来案中,柴某某30个视频累计播放量达721万余次,形成舆情和热搜,而工商检查与专项审计数据却在判决书中才得以呈现。舆论已经先行,“真相”姗姗来迟。而在江苏某地的一个合同纠纷中,法院还没有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目录和超声诉状,但这些法律材料却提前一天上网发酵,早已成为引导甚至误导的“急先锋”。
第三,通过“法律解释的舆论化”影响裁判尺度。 在某些案件中,舆论对法律条文的“民间解读”可能倒逼法官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向舆论方向倾斜。法律界人士指出,社会舆论不具备成为量刑加重情节的正当性与合法性,“舆论审判”对法治的深层危害,在于它可能动摇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使被告人的命运取决于网络声量的大小而非法律的客观尺度;在民事案件中,亦是如此。

六、当读者成为“推手”:
流量社会中的道德困境

然而,指责产业链与操盘手是容易的。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这些内容总有人看、总有人转?
财经作家吴某曾指出,社交媒体的算法机制天然奖励“情绪浓度”。愤怒、恐惧、道德优越感。这些情绪的传播效率是理性分析的6倍以上。内容制造者深谙此道:他们包装出的“受害者叙事”总是符合公众的道德直觉,弱者对抗强者、善良对抗邪恶、底层对抗权贵,让你在点击转发时获得一种“为弱者发声”的道德满足感。
但你想过没有:你所“声援”的弱者,真的是弱者吗?那些看似逻辑严密、证据确凿的内容,是否经过了精心策划与剪裁?你转发的每一条“不公”,是否正在成为别人操纵舆论的棋子?当评论区清一色要求“严惩”时,你是否意识到,这些声音中相当比例可能是批量制造的水军?这是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每一个转发者,都在用自己的注意力为这条产业链“投票”。在流量经济的逻辑下,关注就是价值,点击就是金钱,转发就是生产力。

七、清朗行动的“破局之战”:
治理正在升级

2025年至2026年,中央网信办密集推出“清朗”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5月启动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组织、操纵“网络水军”“黑公关”、联动发布涉企负面信息、恶意攻击企业或企业家等行为。2026年5月,又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聚焦利用AI技术制作发布虚假信息、从事网络水军活动等突出问题。
在司法层面,“两高”2026年工作报告明确将网络生态治理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传递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谣言、网络敲诈、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新型违法犯罪,司法部门将密切跟进,依法严惩”的鲜明信号。从杨某鹏案到胖东来案再到陈某“挂人”网暴案,司法实践正在形成一套日渐成熟的裁判规则:网络言论有边界,侮辱诽谤要担责。
但必须承认的是,制度供给与产业进化之间仍存在“速度差”。当AI可以每分钟生成数百篇“黑稿”时,人工审核机制已经力不从心;当犯罪团伙可以隐藏在海外服务器背后时,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面临挑战。

八、结语:每个人都是防火墙

在流量即货币的时代,每一条耸动的标题背后,都可能藏着一张精心编织的利益网。这张网的一头连着炮制内容的黑产从业者,一头连着指望舆论翻盘的当事人,中间则是数亿不设防的普通用户。
作为读者,我们需要的不是对一切保持怀疑,而是保持一种清醒的判断力:在信息的源头、动机和完整性上多问几个为什么。特别是法律从业者,更应当具备穿透情绪化叙事、识别基本法律关系的能力。

作者介绍

袁芳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非权益合伙人,执业领域为税务和财富规划、诉讼仲裁。
袁律师有多年向私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并且能够用中、英双语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袁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服务,袁律师尤其擅长处理有涉外因素和涉及股权/股份分割的婚姻与继承案件。袁律师同时还为私人客户提供财富安全、财富传承的规划建议。
联系邮箱:janeyuan@zhonglun.com
联系电话:13761864000
吴天坛,就职于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团队成员,本硕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获法律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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