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三)| 存在形式瑕疵就一定无效吗?

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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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PRE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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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打印遗嘱不完全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但是有其他证据(如录像、证人证言等)充分补强其真实性,法院仍可能认定遗嘱有效,并据此进行遗产分配。



一、没有签署日期,但有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

(2024)京0114民初6396号案例中,毋某4是遗嘱人。该判决认为:“经查明,该打印遗嘱有郭某1、黄某1两人在场见证,庭审中见证人亦出庭陈述遗嘱的订立过程,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该遗嘱上签名,毋某4在认可遗嘱内容后也在遗嘱上签名和按手印。虽毋某4和黄某1并未在遗嘱上书写年、月、日,但郭某1在遗嘱上书写了日期,订立遗嘱过程中毋某4签名和摁手印时见证人拍摄录像,该视频录像能够补正遗嘱上见证人和遗嘱人未书写日期的形式瑕疵,综合订立遗嘱前的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查明的事实情况,能够证明订立该遗嘱是毋某4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结合订立遗嘱当日的医院病程记录和毋某4在遗嘱上签字时的录像,能够证明订立遗嘱时毋某4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处分的是其本人的财产,现无证据证明案涉遗嘱存在伪造或篡改的情形,故案涉打印遗嘱合法有效。”

该案例中,虽然遗嘱人和一位见证人未在打印遗嘱上签署日期,但是另一位见证人在打印遗嘱上签署了日期;有同步录像记录了遗嘱人在打印遗嘱上签字并按手印的过程,能够补正遗嘱人和一位见证人没有签署日期的瑕疵。


二、有律师见证等相关材料

(2024)京0115民初24429号判决认为:“本案所涉遗嘱系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遗嘱,应当通过判断涉案遗嘱是否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律要件判断其效力。涉案遗嘱仅有一页,落款处有陈某4签字并摁手印,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赵某和邹某签字作见证,虽然落款日期为打印体,但经见证人出庭作证,并结合《律师见证书》和《见证谈话笔录》等证据来看,可以认定陈某4在立遗嘱的过程中意识清楚,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赵某和邹某两位律师办理了相应的手续接受陈某4的委托进行见证,并按照行业规定收取相应费用。俞某2虽不认可陈某4签名的真实性,但经本院释明后,其表示不申请鉴定,故涉案遗嘱应属合法有效。”

本案例中,打印遗嘱上有遗嘱人签字和手印,日期是打印字体,不是手签。一位继承人不认可遗嘱人签字的真实性,但不申请笔迹鉴定。该打印遗嘱经两位律师见证并签字;两位律师出庭作证,并有《律师见证书》和《见证谈话笔录》等证据。因此,法院认定打印遗嘱有效。


三、见证人出庭且遗嘱有村委会公章且留档

(2024)京0111民初1242号判决认为:“本案中,见证人均无法陈述打印遗嘱的整个形成过程,遗嘱形式上存在一定瑕疵,但有见证人出庭、且遗嘱中加盖了某村村委会公章并在某村村委会留档,可以佐证案涉遗嘱为遗嘱人于某的真实意思表示,故于某所立遗嘱应属合法有效。”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出现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况,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的合格权益。因此,《民法典》赋予村民委员会在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村民合法权益方面特殊的法律地位。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设立的关于自己死亡后自己财产处分愿望的文件。在确认遗嘱效力时遗嘱人已经死亡。如何认定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例中,由于遗嘱上有村民委员会的公章,而且村委会有遗嘱存档,比照村委会在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特殊法律定位,有村委会公章且存档的遗嘱,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能性更高。因此,虽然见证人不能陈述打印遗嘱的形成过程,但是法院认定该遗嘱有效。


四、打印遗嘱无效,但部分继承人

同意按遗嘱分配

(2024)京0113民初5249号判决认为:“王某1提交秦某2的打印遗嘱一份,但秦某2在打印遗嘱上签字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在打印遗嘱上签字,故该份遗嘱不产生法律效力。该份打印遗嘱上有王某3、王某2、王某5、王某4的签名捺印,王某3、王某2、王某5均认可在打印遗嘱上各自签了各自的名字,并且同意秦某2在打印遗嘱上的处理意见,即将秦某2名下的钱和房屋全部归王某1继承和所有;王某4称其在打印遗嘱上签了字,但是在喝醉酒之后签的,且存在遗嘱内容、遗嘱书写方式与其签字的那份遗嘱不一致的情况。本院认为,王某4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在无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其辩称不予采纳,其在打印遗嘱上签字的效力与其他继承人的一致。”


五、小结

本案例中,所谓秦某2的打印遗嘱,由于没有见证人签字,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所谓打印遗嘱上有除王某一之外所有继承人的签字,应该认定为是关于被继承人去世后的遗产分配协议。王某4主张其签字非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没有提交证据。因此,法院认定按照该协议分配遗产。

综上,法律规定打印遗嘱生效的形式要件,其立法目的是保障遗嘱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防止他人伪造或变造遗嘱。如果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或者有瑕疵,但是有其他证据能够相互佐证遗嘱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打印遗嘱效力也可以被认定。

下一篇,小佳律师将就如何订立打印遗嘱提供具体指引,以期减少因形式瑕疵导致打印遗嘱无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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