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了定金想退?这3种情况法院支持退还

2026-07-25

二手房交了定金想退?这3种情况法院支持退还

郭韧律师 | 盈科上海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 | 执业19年 | 出版《二手房交易法律指南》等8部专著

"郭律师,我交了10万定金,现在不想买了,能退吗?"

这是我执业19年来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仅过去几年,我代理的定金纠纷案件就超过上百件。答案不是简单的"能"或"不能"——取决于你交的是哪种"定金",以及不能履约的原因是什么。

一、先搞清楚:你交的到底是哪个"金"?

很多人把"定金""订金""意向金"混为一谈,但法律上它们的天壤之别直接决定你能不能退:

类型

法律效力

能退吗

定金

担保性质,适用"定金罚则"

买方违约不退
卖方违约双倍返

订金

预付款性质,无担保效力

一般可退

意向金

居间意向,非合同定金

通常可退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简单说:收据或合同上写的是"定金"两个字,就适用定金罚则。写的是"订金"或"意向金",法律上不等于定金,一般可以要求退还。

二、交了"定金",这3种情况法院支持退还

情况一:因限购限贷等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

典型案例:买家签了居间协议交了定金,签约后上海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买家不再具备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合同无法履行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应当返还。

我代理过多起这类案件。关键点在于:买家必须证明自己在签约时是具备购房资格的,是政策变化导致资格丧失,而不是签约时就不符合条件。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情况二:卖方违约在先

典型案例:买家交了定金后,卖方将房屋另售他人,或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此时卖方构成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我曾代理过一起案件:买家交了20万定金后,卖方发现房价上涨,故意拖延不签约,转手以更高价格卖给别人。最终法院判决卖方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赔偿买家差价损失。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情况三: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欺诈

典型案例: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事件(房屋历史异常)、漏水渗水等重大瑕疵,或隐瞒房屋已被查封的事实。买家发现后可以主张撤销合同,要求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实践中最常见的争议点是:卖方说"我不知道",买家说"你肯定知道"。这时证据固定就是关键——签约前的聊天记录、中介的告知义务履行情况、房屋调查报告等,都会成为决定性证据。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这2种情况,定金很可能退不回来

⚠️ 律师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买家单方违约不买了,定金基本无法退回:

1. 纯粹因为"不想要了"或"找到更便宜的了"

如果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事由,买家单方决定不买了,属于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这是定金罚则最直接的适用场景。

2. 贷款没批下来,但合同里没约定"以贷款为条件"

很多买家以为"贷款批不下来就可以退定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以银行放贷为合同生效条件",法院很可能认定买家应当自行筹集资金完成交易。贷款不批属于买方风险,不能据此要求退定金。

四、实操建议:交定金前做这3件事

步骤

具体操作

目的

第一步

核实卖方身份和房屋产权: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否有查封/抵押、是否存在共有权人

排除欺诈风险

第二步

在居间协议或定金合同中写明"以取得银行贷款为合同生效条件"

预留退路

第三步

定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合法保障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五、常见问题速答

Q1:定金交了之后发现房价跌了,能以"显失公平"为由退定金吗?

A:一般不能。房价波动属于正常商业风险,不构成情势变更。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Q2:卖方收了定金后说"我老婆不同意卖",算违约吗?

A:算。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卖方以"配偶不同意"为由拒绝履约,属于卖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签约时买方明知房屋为共有却未要求共有人签字,法院可能认定双方都有过错。

Q3:定金和违约金能同时主张吗?

A:不能同时主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选择权在守约方,但只能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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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要点总结

"定金"有担保效力,买方违约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订金""意向金"一般可退。

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卖方违约在先、合同存在欺诈,这3种情况法院支持退还定金。

"不想要了""找到更便宜的"不构成退还定金的法定事由。

定金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交定金前务必查产权、设贷款条件、控制金额比例。

关于作者:郭韧律师,盈科上海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执业19年。出版《二手房交易法律指南》《房产纠纷处理图解锦囊》《物业纠纷实务案例解析》等8部专业著作。2025/2026年钱伯斯(Chambers)房地产领域领先律师。累计代理房产类案件上千件,专注二手房买卖纠纷、定金纠纷、限购限贷案件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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