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监护权有着落了!

2026-08-05

转载自:人民法院报

“以后孩子上学再也不用愁了,监护权终于有着落了!”山东省沂源县的一桩家事纠纷,在多方联动调解下,让当事人心中渐生暖意,拿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李明父母双手微颤。


这起纠纷要从2019年说起,李明和张丽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一双儿女由李明抚养。


2025年,李明因病不幸离世,法定监护权也随之落在了张丽身上。然而,早在2021年,张丽就因突发脑出血落下了重度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转眼到了2026年新学期,学校核查学籍信息时发现,孩子的监护人一栏一直没有变更,还是李明的名字。


“儿子去世了,学校啥事都找我,可又说我没有身份管孩子,要想管孩子需要变更监护权。”3月6日,李明父母向沂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监护权。


案件受理后,法院立即梳理案情,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且被告身体状况特殊,如果走常规诉讼流程,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激化两家矛盾。根据法律规定,监护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征得原告同意后,法院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推送至县综治中心,并指定法官李西成全程跟进指导调解。


县综治中心经研判认为,被告卧床不起,原告年事已高,上门调解、属地化解是最优方案,遂将案件分流至原告住所地的镇综治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张厚梅具体办理。


接手案件后,张厚梅主动联系指导法官:“李法官,监护权纠纷调解要注意哪些地方?”


电话那头,李西成的声音沉稳而清晰:“监护权行使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调解时,一定要把孩子的意愿问清楚。另外,如果张丽本人意识清醒,她的意见也必须确认。”


张厚梅把这几句话记在了本子上,也记在了心里。


3月30日一早,张厚梅便与镇综治中心主任刘炳厚一同前往张丽居住地所在村委会。


“这家确实困难,张丽母亲70岁了,给闺女治病花了30多万元,日子过得捉襟见肘。”村书记马学红一五一十地介绍道。


三个人又一起赶往张丽家。听说来意后,张丽母亲脸色有些复杂:“离婚后,两家人就断了往来,孩子也一直由他们照顾,怎么还上法院告我们?”


马学红连忙解释道:“人家上法院也是没办法,孩子上学需要明确监护人,您闺女身体这样,没法行使监护权。”


刘炳厚也轻声劝道:“今天就是来商量商量,把监护权确定下来,让孩子们能安心上学。”


张厚梅接过话:“没有监护人,孩子上学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障碍,咱们得先把孩子眼前这一关过了。”


几句话说得在情在理,张丽母亲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


张厚梅转过头看向床上的张丽:“你愿意把孩子的监护权交给爷爷奶奶吗?”她的语速很慢,确保每一个字都能清晰传入对方耳中。


沉默片刻后,张丽费力地挤出两个断断续续却清晰可辨的字:“愿……意……”说着,她缓缓抬起那只尚能微微活动的手,指了指自己,轻轻摇了摇头。


一旁的张丽母亲连忙解释道:“闺女的意思是,她连自己都照顾不了,孩子跟着爷爷奶奶,比跟着她强。”


确认张丽意愿后,张厚梅一行又马不停蹄地赶到李明家,去听听两个孩子的真实想法。


张厚梅蹲下身,让视线与孩子平齐,柔声问道:“你们以后是想跟妈妈生活,还是继续跟爷爷奶奶生活?”


大女儿抬起头,坚定地说道:“阿姨,我们想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站在一旁的弟弟也连忙跟着点了点头。


3月31日,在镇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将监护权变更为李明父母。


一场监护权纠纷,没有争吵,也无需对簿公堂。这背后,是沂源县诉调对接机制在基层治理中的生动实践——法院精准研判、综治统筹调度、村委靠前协调、调解员耐心疏导,把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


夕阳西下,张厚梅合上手中的调解卷宗,又踏上了下一起纠纷的化解之路。在沂蒙大地的乡间院落里,这样的奔走从未停歇。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人民法院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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