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桂芳芳 肖瑶涵 桂律师婚姻说法

前言
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同日税务总局配套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15号),对离岸信托在设立、存续、分配、终止全周期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这两份文件被业内人士形容为离岸信托税收监管的“定罪量刑”加“诉讼程序法”。新规一出,财富管理圈震动不小。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份新规到底说了什么?它对境内家族信托又意味着什么?
01
新规说了什么?
——离岸信托的“穿透式”征税时代来了
这次新规的核心,可以用四个字概括:穿透征税。无论信托架构如何设计,税务机关将直接穿透信托的法律形式,将信托项下的收入视为设立人个人的所得。
具体来看
新规在三个环节都明确了纳税义务:
设立环节
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以财产装入时市场价值扣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法定税率(20%)申报纳税。简单说,财产“装进去”的瞬间,就视同一次财产转让,要交税了。
存续环节
居民个人装入财产的离岸信托,在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过去那种“只装不分、收益递延”的操作路径,被彻底堵死。
终止环节
离岸信托终止时,就清算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纳税。
此外,15号公告还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申报时限、需提交的资料、分期缴税等实操细节。比如,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管理以与装入财产相关的境内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没有境内企业的,按境内财产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居民个人应在财产装入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非居民个人应在装入次月15日内申报。
有分析指出,离岸信托原有的“资产装入递延、收益留存免税、分配免税”三大红利已全部取消。离岸信托的税务优势基本归零,只剩资产隔离和传承功能。
02
对境内家族信托的促进作用
——东风已至
那么,这份“严管”离岸信托的新规,对境内家族信托意味着什么?
我认为至少有三重促进作用:
第一,政策东风,引导资金回流境内
新规实施后,离岸信托的避税功能基本消失,高净值人群通过离岸信托隐匿资产、滞留境外收益的空间被大幅压缩。这有利于引导存量及新增高净值资金留在境内,对国内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构成中长期利好。过去不少高净值人群选择离岸信托,一个重要考量就是税务筹划。如今这条路径被堵上,境内家族信托作为合规替代方案,吸引力自然上升。
第二,制度优势凸显
境内信托迎来发展窗口
境内家族信托正在迎来制度建设的加速期。2026年3月,上海启动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首次将登记范围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扩至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非上市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上海还发文支持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推广“信托服务+资产配置”的全生命周期财富管理模式。制度环境的不断完善,让境内家族信托的合规优势更加突出。
第三,行业转型加速
境内家族信托步入快车道
信托业三分类新规过渡期于2026年5月正式收官,家族信托被明确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核心业务。多家信托公司将家族信托作为2026年的主要发展方向。行业正在从“非标”业务向服务型、综合型财富管理转型。离岸信托监管的收紧,将进一步加速这一转型进程,推动境内家族信托从“野蛮生长”走向“制度规范”。
03
给高净值人群的几点建议
面对新规,如果您是已经设立或考虑设立离岸信托的高净值人士.
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第一,尽快梳理存量离岸信托
评估合规风险
新规对2023年1月1日起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的个人设置了追溯期。对于存量离岸信托,首次办理纳税申报时需报送信托设立年度、2025年度《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年度报告表》以及历年财务报表等资料。建议尽早请专业机构对现有架构进行全面“体检”,厘清纳税义务。
第二,重新审视跨境财富架构
评估境内替代方案
离岸信托的税务优势已经基本消失,但其每年高昂的运维成本依然存在。建议结合自身资产状况、传承需求、家族治理目标,重新评估离岸信托的必要性,并同步了解境内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慈善信托等合规工具的可行性。
第三,关注境内家族信托的制度进展
把握窗口期
股权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家族办公室规范化运营等政策红利正在释放。境内家族信托在资产隔离、财富传承、家族治理等方面的功能不断完善。建议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在合适的时机将适合境内管理的资产转入境内信托架构。
END
总而言之,离岸信托个税新规的落地,标志着高净值人群跨境财富管理正式告别“灰色地带”,进入透明化、合规化的新阶段。对于境内家族信托而言,这无疑是发展的东风。顺势而为、提前布局,方能在新一轮财富管理格局的重塑中占得先机。
# 关于桂芳芳律师 #
桂芳芳律师是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优秀女律师(提名),全国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曾任上海市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被纳入上海市长宁公证处遗产管理人专家库、上海市徐汇区公证处“时光延展师遗产管理人”推荐专家,获评2025“The Legal 500”私人财富领域榜单推荐合伙人、《商法》2024-25“The A-List 法律精英-律师新星”、2026 The Legal 500领先合伙人、2026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领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