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攻击对方薄弱之处,才能迅速消除正面战场造成的被动,甚至变被动为主动。
【原文】
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释义】
在离婚案件中,与其与对方在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正面交锋,不如迫使对方分散精力,两头不能兼顾,面对对方早就准备好的正面的离婚诉讼,不如迂回到对方准备不足的其他方面,伺机扭转离婚的被动局面。
【人生百味】
巧避锋芒之维权
——丈夫法院起诉离婚 妻子巧避锋芒维权
2008年,我在上海打过一个离婚官司,我代女方。
说是一个离婚官司,不如说是一组官司,包括一个离婚官司、一个股东知情权官司和一个分家析产官司。也许你问了,两口子离婚,咋打了这么多官司呢?
事情还得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说起。
当事人男的姓张,女的姓杨,结婚7年,没有生育子女。
结婚前,张男和杨女就合伙开了一个上海隆兴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隆兴公司,化名),张男占了80%的股权,杨女占了20%的股权。因为注册公司是在2005年之前,对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管理相对不够严格,注册资金100万元是由上海市某经济开发园区垫资的。
刚结婚那会儿,由于两个人感情恩爱,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因此,公司虽然是垫资成立的,但由于经营得法,效益还不错。虽然账面上持平,但实际上都是各种名目和各样发票冲账冲的。
到2006年,公司效益非常好,据杨女说,每年实际利润都有300万元左右,当然,公司账面还是基本持平的。
随着公司效益的逐渐好转,两口子的生活也日益改善了。张男买了奥迪A6,杨女也开了一辆MINI小宝马。为了表示孝顺,张男还以父母和小两口儿的名义,在市中心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房子,红火的日子确实让亲朋好友羡慕。
可是好景不长,随着公司贸易额越来越大,双方关于公司运作和管理的分歧就越来越多。就公司的发展问题,两口子常常闹得不开心。
俗话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两口子的经济生活虽然上去了,但两个人却一直没有怀上孩子。这让张男的父母颇有微词。张男是北方人,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比较严重,老两口儿都瞪着眼睛盼着抱孙子呢,可总是看见小两口整天和打仗似的,天天东奔西跑,就是不往家里跑。这一茬心里不爽不说,现在又经常看到小两口儿整天为公司的事儿闹得不开心。张男的父母就择机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强烈提议说,你们小两口儿该要孩子了,不要两个人都扑在公司上,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杨女儿媳啊,你就呆在家里打理家务、想法儿保育一个孩子得了。出头露脸的事儿,让男人去干不就得了。
杨女一琢磨也对啊,自己都三十好几的人了,到现在也没有孩子,再往后,再生孩子那可真是高龄产妇了,危险不说,现在弄得老公和公婆都不满意,挣的钱又不是自己花,何苦呢!
于是,经过家庭会议的协商,杨女就会后“主内”了,买买菜、做做饭,偶尔到公司一趟遛遛腿儿。
······
日子平静了半年多,家庭生活和谐,小两口儿也几乎没有拌嘴儿的时候,正当张男的父母和杨女为当初“决议”的伟大英明而感慨的时候,杨女却感觉有点儿不对劲儿。怎么了?原来,杨女不再忙于公司的事务后,张男就招聘了一名女业务员小晶。这一来二去、时间一长,不知咋地,两个人关系发展“不一般”了。再到后来,杨女终于发现他们两个人频发的暧昧短信,夫妻矛盾激化。
经过几个月的争吵和相互指责,二人矛盾甚至发展到了摔东西砸家具的地步。张男的父母在中间劝导女方也没有起作用。
到后来,张男干脆搬出去住了,把杨女一个人留在了家里。再过没有多久,杨女就接到了张男请的律师打来的电话,说要和她谈离婚的事儿。
接到张男的电话后,杨女急了,去找张男的父母理论。可一贯“讲道理”的张男父母这个时候却突然“犯糊涂”了。一开始是推脱,说你们小两口的事儿我们老人管不了啊之类的,再到后来,突然“换了”一张脸,反而指责杨女的不是,说她整天呆在家里,不做事儿、乱花钱,这不说,还整天疑神疑鬼的,一点儿都不体恤天天在外面忙的张男!
张男父母的态度和以前判若两人,这让杨女感到孤立无援。特别是这近一年,杨女天天呆在家里,和朋友减少了交往,心事也无处诉说。就算自己的父母离得也不远,可这烦心事儿和父母唠叨了,不仅让父母心烦,而且自己的心思更乱。
更让杨女气愤的是,在和张男律师谈离婚条件的时候,张男律师竟然“睁着眼睛说瞎话”,说什么公司效益不好,这段时间亏损、外面债台高筑之类的,甚至还“伪造”了公司亏损的报表。当杨女去公司找“证据”时,却发现公司的锁都换了,杨女根本去不了。上班时间杨女去公司,却被前台拦在门外,说公司经理交代过,谁也不能擅自闯进公司。害得杨女和前台小姐大吵一顿,直到保安叫来警察才算平息。
······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杨女到公司理论的第二个星期,杨女就收到法院的传票,法官通知杨女15天后到法院开庭调解。
杨女顿时眼前就黑了。哎,自己听了张男父母的话呆在家里做贤妻,公司的事儿都不管了,张男赚多少钱、钱在哪里都不清楚了。现在张男肯定是做好了离婚的准备,把钱都藏好了,才来跟我打官司的,我该怎么办呢?
杨女到沪家所找到了律师,律师听了杨女讲述的前因后果,又根据一些家庭日常生活的细节和公司运作的细节,和杨女制订了“围魏救赵”之计。
15天后,离婚案开庭,杨女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当庭宣判,张男离婚请求不符合《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不予判离。
1个月后,当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杨女的律师给公司、张男发函,要求查阅公司账簿,遭到张男的拒绝。杨女又把张男拒绝查阅的电话、和到公司被阻拦的事实都录了音。
一个半月后,杨女的律师提起了股东知情权诉讼,要求法院支持她作为股东查询公司账簿的诉讼请求。张男也做了答辩,说杨女要查阅公司财务情况是没安好心、没有善意,所以公司才拒绝。法院决定择日开庭。
几乎与此同时,杨女又打了一个分家析产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把小两口和老两口在市中心房子的产权份额进行析分。
两个月之内,不仅公司、张男成了被告,而且张男的父母也平生第一次当了“被告”,让张男父母感到很丢“面子”。更重要的是,由于杨女提出公司账册诉讼证据保全,让张男冒了一头冷汗。公司账目上有很多问题,张男知道账目是经不起检验的,一旦杨女看了账目,又不知道会冒出什么事儿来!
就这样,在巨大的压力下,张男最终和杨女达成了调解协议,市中心的房子,杨女拿了1/4的折价款。隆兴公司股权归张男,张男同时给杨女300万元的折价款;另外存款、股东财产等,大家一人一半,此案了结。
沪家品读
这个案件中,张男和杨女共同财产中,隆兴公司的股权占了大头。这个公司虽然注册资金只有100万元,但实际经营效益良好,每年能有巨额的利润。但因为公司掌控权在男方处,男方又利用会计账目调整,将公司财务报表的权益调整亏损,确实给杨女造成了很大的被动。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法院一般就公司股权的价值征求双方的意见,张男和杨女肯定各执一词。一个肯定会说股权价值不到100万元,一个肯定会说值好几百万元。这种情况下,法官处理就存在两种可能性——
其一,如果当事人意见存在分歧,法官建议当事人另行依据公司法提起相关诉讼。
其二,如果当事人就股权价值意见分歧,又不愿意另案处理,法官启动评估程序。
一般情况下,法院指定的评估机构会按照公司提供的账册进行评估,这个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单方和评估机构联系,关于公司账册中的假发票、假合同不一定能作出实质性的审查。这样,对杨小姐来说,评估的意义不大,评估结果对杨小姐也不会太好。
因此,如果在离婚案件中处理这个案件,杨小姐可能会处于被动。杨小姐律师给他出的“围魏救赵”的策略在以下3个方面起到了作用——
(1)避实击虚。这个案子正面的“战场”是张男提起的离婚诉讼。由于张男在离婚诉讼方面做了很多准备,特别是关于公司股权及其账目都做了手脚,如果杨女正面“应战”,当然处于被动。
而关于公司财务账目存在问题,杨女依据《公司法》第34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寻求有关股东权利保护的作用会更大。该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会计报告和财务账簿。”
由于杨女可以亲眼目睹公司财务账册凭证,自然可以很容易找到公司账目漏洞,更真实地确定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股权价值。
另外,提起析产诉讼,可以把官司的“矛头”指向已经和儿子站在一条“战线”的张男的父母,这样,可以给张男及其父母更大的压力。
(2)以攻为守。张男提起离婚诉讼是原告,而杨女是被告。杨女在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动的“守”势。而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及分家析产诉讼,则变成“攻”势,有更多的主动性,能给张男更多的压力。
(3)以迂为直。打这个官司,其实都是为了离婚。不论什么股东知情权诉讼也好、分家析产诉讼也罢,其目的,都是在离婚中取得自己应有的份额。而直接在离婚官司中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因为种种因素,对杨女不一定最为有利。而迂回处理,好比爬山,如果绕山盘旋而上,虽然多走了一段路,但更能平安顺利地达到峰顶。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不一定要正面迎击来敌,只有攻击对方薄弱之处,才能迅速消除正面战场造成的被动,甚至变被动为主动,以达到保护自己权益的目的。应该说,杨女的律师采用“围魏救赵”的这一战术,在本案中起到了“反被动为主动”、“反客为主”的效果。
(撰文/贾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