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36计:第十七计 抛砖引玉

2017-01-09

十七 抛砖引玉

有时命运就喜欢捉弄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原文

类以诱之,击蒙也。

——《易经·蒙》

释义

原文是指,用相类似的东西去迷惑对方,使对方上当。

抛砖引玉,就是抛出砖头,引来玉石。这是一个比喻,砖可以泛指一切质次的、价值低的或量小的事物,相对来说,玉可以指一切质优的、价值高的或量大的事物。发表粗浅的、不成熟的意见或者文艺作品,引出别人高明、完美的意见或作品,常被称为抛砖引玉。

作为一种谋人之术,抛砖引玉绝不可像交流意见与信息时那样温文尔雅,而是一种以小利谋大利的诱骗术、掠夺术、谋取术。砖抛出来,专等玉来,玉不来,则使用各种手段来取——或诱取、或骗取、或巧取、或用各种武力强取!

离婚案件就如两军对垒,为了争夺财产或子女抚养权,双方利用各种战术进行对抗。更多的时候当事人是正面交锋,为财产是否存在、财产多寡以及财产归属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

但也有这样的情况,一方当事人抓住对方的心理主动让步,其目的是麻痹对方,以争取对己方更有利的结果。所以,抛砖引玉,以退为进不失为一种高明的策略。

人生百味

投之以,报之以

——妻子假装恩爱以诱之   丈夫轻卸戒备以换之

理性人的假设不仅是经济学的立论基础,同时也是我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践行的原则。另一方面,我们也经常为所困,无论是爱情、友情还是亲情。有人说冲动是魔鬼被感情冲昏了头脑便是其例证。

作为专业的婚姻法律师,我们处理的案件各有各的特殊性,但更多的是共性。他们都是为所困的人,也因感情、偏见和固执为人利用,造成恶果,追悔莫及。下面故事的男主人公便是如此。

吴立(化名)初与张静(化名)相识是于湖北的某高中。在迎新晚会中,作为主持人的吴立需要找一名女同学合唱当时风靡一时的歌曲《相思风雨中》,班主任推荐了校花张静。尽管张静漂亮,但音质不是特别好,吴立碍于班主任的面子就勉强答应了。

但在与张静的接触中,他发现张静排练非常认真,并且进步很快,两人从开始只是寒暄问候,谈工作,直到最后变成无话不谈的朋友。情愫在两人之间悄悄萌生。但高中的学生经常为课业所压迫 目标是进入家长、老师眼中的名校,他们并不能像大学的情侣那样有更多的自由。随着晚会的结束,这段感情也被接踵而至、没完没了的考试练习所淹没。

高考结束后,两人也没有再联系。或许真应了有缘千里来相会,他们在一个南方城市的一所大学相遇了。虽时隔多年,张静在向我讲述时仍是一脸的幸福与激动。他们再次相见也是在一个迎新晚会上。当看到张静的那一刹那,吴立除了欣喜和感叹外,就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向张静表白。在吴立向张静表白时,张静没有表露出小女孩的羞涩与逃避,而是很坚定的回答了愿意。之后,他们出双入对、形影不离。而当同学们了解到他们的爱情故事时,无不羡慕不已。郎才女貌一直是中国人眼中最佳的组合,而吴立和张静都是美与才的化身,堪称绝佳组合。

很快大学生活要结束了,同学们转眼都要各奔东西,这对于吴立和张静这对恋人而言也意味着巨大的考验与挑战。张静很可能会留校教学,而吴立则觉得男儿志在四方,应该趁着年轻为他们的生活打拼一番。吴立来到了他向往与憧憬的上海,张静虽然不同意吴立的做法,但为了心爱的人张静毅然推掉了稳定的工作,随吴立来到了上海。

初来乍到,他们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生存。需要找工作,但更需要解决住宿、吃饭等问题。上海的房价与其他城市相比是遥遥领先的,上海也不像很多淘金者说的那样遍地黄金,到处是机遇。简历要一份一份投,房租要按时按月交,两个人都没有工作,生活费从哪里来?以前在学校时,可以依靠父母,但现在毕业了,并且张静为了工作的事情和父母闹得并不开心。吴立的家庭并不富裕,他们也实在不好意思向父母伸手要钱。

另一方面,他们也开始为生活琐事而烦恼,生活不同于恋爱。恋爱时大家都很理想化,只要有甜言蜜语和承诺就可以维持。但生活是残酷的,每天需要面对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连买菜,也需要为几分钱、几角钱而斤斤计较。这样的生活怎能让人舒心?

更让张静感到悲观的是,吴立是一个抗打击能力很差的人,当简历石沉大海后,吴立开始埋怨、发牢骚,埋首于痛苦和绝望中。张静第一次感觉吴立并不像以前她认为的那样有安全感。在上海这样竞争激烈的城市,张静感觉到了压力、无助与无奈。但张静与吴立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不是一个容易被生活的压迫征服的人,她转变了策略,凭借她优异的表现谋得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张静找到工作后,一方面给他们窘迫的生活带来了一线希望,同时也给吴立带来更大的压力,他最后不得不到一个保险公司做销售,工资很低。但是生活还要继续……

······

由于张静和吴立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双方的父母都是比较传统的人,成家立业是他们固守的观念。他们认为吴立成家后或许情况会好一点。张静想两人毕竟有感情基础,再说吴立工作不好不是个人能力的问题,而是运气不太好而已,对于结婚她是不反对的。于是两人进行了登记并在双方父母的帮助下举行了简单的仪式。

结婚之初,由于没有太多的积蓄,只能是借款买房。因为张静家相对而言比较富裕,所以张静父母出资20万元左右,张静出资7万元,又从吴立父母处借款3万元,购买了现在的住房。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为张静和吴立。

结婚以后,或许幸运之神真的降临了,吴立的事业开始有所起色,由销售做到了销售经理。两人的生活开始步入正轨。就这样又过了一年,吴立想以前让张静一个人工作,太辛苦了,现在自己事业平稳了,应当多关心照顾她。但有时命运就喜欢捉弄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在他们憧憬美好的明天时,吴立接到了不用来上班的通知。对于雄心勃勃的吴立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难道上海真的不适合我发展么?难道我不会有美好的前程?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

吴立陷入了极度困惑与矛盾中,他从没受过如此的打击,真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张静想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吴立会承受不了的,她就劝吴立到国外转转,顺便散散心同时也可以学点东西。张静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吴立,吴立认为上海的企业比较注重外语,出国也是一个学习语言的好机会,也就默认了张静的想法。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张静怎么也没想到她的宽容与善良害了她。吴立到日本后结交了很多纨绔子弟,他们整天不学无术,拿着家里的钱吃喝玩乐,最后在日本实在呆不下去就回国了。

结果,吴立的留学经历并没有为他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契机,生活状况和质量也未发生根本改善。同时男性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中的磨难也会使得他变得毫无斗志,只能过着随遇而安的生活。而现代社会中的压力越来越大,同时也在改变着人的思维,使得双方对生活的追求和价值、品味都越来越产生隔阂。张静觉得自己对吴立已经够宽容了,他不挣钱,居然还养成了赌博的恶习,他们的积蓄总有一天会被他挥霍光的,张静已经忍无可忍。于是他们从为鸡毛蒜皮类的小事的争吵,逐渐发展到的恶言相加,直至动手打架,最终到了不可挽回的局面。

······

张静对婚姻生活失去了希望,不堪忍受痛苦的折磨,在迷茫和无助之时,找到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解除这段婚姻,寻回生活的安宁,寻找自己崭新的人生。

本案中,夫妻双方关系事实上确已破裂,已经没有弥补和挽回的可能。因此,我们初步认为双方之间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双方就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状况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带着相关的证件,直接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即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都没有争议的情况。这种方法对当事人而言是经济方便的。

但通过进一步与当事人沟通,我们发现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的问题存在争议且分歧较大。张静认为,双方在结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子,虽然房产证上是张静和吴立两个人的名字,但真正的出资人是自己的父母和本人,吴立并非真正的出资人,当时从吴立父母那边借的三万元,在双方结婚后,女方单方面已将借款还给吴立的父母了。这套仅有的不动产,在最初购买时仅30万元左右,但随着上海房价的飙升,现在的房屋价值已经涨了好几倍,初步估价已经达到100万元左右。张静不愿意让吴立参与分配房产。

而双方要离婚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房子的归属权问题。由于时间间隔太长,房子的出资已无法得到证明,一旦在法庭上无法取得共识,将无法理清事实,保障争端和纠纷的有效解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如果发生在婚前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的,则认为是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在本案中,由于该房产的购买是在双方结婚之前,我方可以主张该房产是张静父母对张静个人的赠与。但这样做的前提是需要我方提出证据证明该房产的出资人确系张静父母和张静。对于购房时从男方父母处得到的3万元,我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为借款并已归还,而不是对房产的出资。如果我方提不出证据证明这些事实,由于房产证上是张静和吴立两人的名字,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财产分割,吴立也应当是产权人,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即使张静取得该房产,也还需要另外支付30多万元给男方,这对女方是极其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这种可能的发生。

为了防止这种不利情形的出现,需要采取必要的方法,事先取证,保障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男方从中获得不合理的收益。现在,由于激烈的争吵和冲突以后,双方之间关系已经完全破裂,吴立自己在外边找房子居住,两人开始分居。

但是,吴立在家里留存的有10万元现金和一个十分珍贵的皮包,吴立认为这个皮包是他的幸运皮包。自己事业不顺利,是因为皮包一直不在自己身边,而放在家里。如果可以取回皮包,幸运之神将会再次对之垂青,所以吴立坚持要求张静归还属于自己的现金和皮包,而女方一直拒绝交出这些东西,双方也就一直僵持不下。

我们根据这一事实,决定利用这个时机,通过主动交出皮包来诱使对方承认房产的真正出资人是张静的父母和张静,而从吴立父母处借的3万块钱也已经由女方归还。从而认定房子应该是归女方所有。因此,我们决定在未明确提出离婚诉讼之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在进行财产调查之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借助男方急于取回皮包的心理让对方形成自认,从而使我方能够拿到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不是真正的出资人,形成对己方有利的证据。

但是,与10万元现金和皮包相比,房产所有权的诱惑更大,我们也考虑到如果让吴立出具书面的材料证明出资人是张静的父母和张静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们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采用不侵犯任何人合法利益的方式,在归还吴立的皮包时对吴立进行秘密录音。

······

3月的一天,张静主动约吴立到星巴克归还皮包。由于该皮包对吴立而言具有特殊的意义,并且双方僵持了那么久,现在女方终于松口,吴立欣喜若狂,甚至有点不可一世地说:怎么样?早就跟你说让你把东西还给我,你不还,现在终于想开了吧。

张静虽然很愤怒,只能点头称是。还很关心地说:你在外边也不容易,这是一点钱你先救急吧。吴立虽然玩世不恭,但也并不是完全不念夫妻情分的,看到张静这么关心他,就说张静和张静的父母对他还是很好的,当年是张静和张静父母出资买的房子,还把他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以及张静对他父母的照顾等。

十多天后,张静打电话给吴立的父母,张静知道吴立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不大愿意和父母交流,而张静和吴立父母交流得比较多。吴立的父母对张静比对吴立还好,他们虽然清楚张静和吴立经常吵架,且吴立有很多恶习,但虎毒不食子,要让两个老人出庭承认当时的借款已经归还,毕竟不太现实。所以,张静对她与吴立父母的对话进行了录音。

张静首先问候了两位老人,张静的父母问她和吴立怎样了,过得好不好?张静说他们又在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二人最后不免又提到钱的问题上。张静告诉吴立的父母说:吴立今天又和她提到当年买房的事,说欠老人家的钱没还。吴立的父母倒也开明,3万块钱你不是早就给我了么?怎么又说这件事。还说以后这件事就算说清楚了,不要为了这些事吵架了等等。

在取得相应的证据后,我们立即启动法律程序。

第一,婚姻关系。由于男女双方因感情破裂已经分居一段时间,同时男方还有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男方即使在法庭上坚持主张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也阻挡不了判决离婚的结果。

第二,财产分割。由于我方提供了男方承认房产系女方和女方父母的出资的录音材料和吴立的父母承认张静已还款的录音资料,且获取的方式正当,得到法庭的认定。

在法庭上,男方称其有10万元人民币存放在女方处,由于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所以,其要求返还不当得利的主张没有得到法庭的支持。对于其他财产只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本案中由于我们取得了证明财产所有人的重要证据,使我们在接下来的离婚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推动案件的良好解决。最终张静离婚的目的得以实现,维护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的正义。

沪家品读

本案中,张静由于无法忍受丈夫的折磨和糟糕婚姻的束缚,需要找到解脱的方法,但是不能让自己在遭受感情创伤的同时,还遭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尽管事前并没有想到会出现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但在离婚时还是可以采取必要的策略和方法来实现对自己的合法利益的维护。

而吴立确实是因自己的行为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事业上不成功,但是又不能过一些平淡而充实的生活,染上了恶习,可以说是亲手毁掉了自己原有的幸福生活,完全是咎由自取。

抛砖引玉意思很清楚,就是抛出去一块不值钱的砖,引来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以贱换贵以小搏大;此外,中国的俗话中放长线钓大鱼小钱不去、大钱不来都是抛砖引玉的延伸。在该计中,抛砖是手段、引玉是目的。抛砖贵在抛出去的要像,是一种形式的伪装;而引玉的关键在于,所要比价值更高。

抛砖引玉一计的关键在于——

1以小引大。我方以价值较低的物品来引诱对方。

2以小易大 我方以价值较小的东西换取价值更高的东西,即所谓吃小亏、占大便宜

3以上抵大。我方以较小的东西抵抗对方价值较大的东西,双方均有损失,但我方相对损失较小,而对方比我方损失要大得多。

此计关键在于以小利诱之抛砖,就是抓住对方爱占便宜的心理,先给一些甜头,引其上钩,慢慢引玉过来。因此,该计,是一种先予后取的策略。

在本案中,我们主要采取的就是抛砖引玉策略,希望通过特殊的取证方法,采取类以诱之的方式,让对方接受这种诱惑。我方通过让步,使对方放松警惕,能够坦诚说出案件事实,形成法律上有效的自认,从而保障我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维护,为进一步提出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打下良好的基础,形成对我方有利的局面,实现击蒙之的目的。这就是将兵法中的三十六计之抛砖引玉应用到离婚诉讼中的典型案例,并且在现实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撰文/艾利娜)


阅读803
分享
写下您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