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36计:第二十九计 树上开花

2017-01-09

二十九 树上开花

周蓝被孤立了,她在道德、公众舆论的面前变得渺小,终于为自己的自私付出了代价。

原文

借局布势,力小势大。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也。

——《荡寇志》

释义

在我方的力量弱小,无法占据有利局面的情况下,借助一些外部的因素或者制造出有利于我方的舆论或者评价,使我方获得更多的支持,从而扩大自己的阵势,给对方心理上的压力,作出让步,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

人生百味

公众舆论击垮的绝情女

——妻子无情顾财产   制造舆论终保弱者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在影视剧中,幸福夫妻因为遭遇灾难而分道扬镳的故事比比皆是。艺术总是来源于生活的,现实中不乏会有类似事情的发生。2006年,律师就遇到了一件特别的案件。

20066月左右,律师接到了一个咨询电话,打电话的张先生,称是帮朋友咨询离婚的问题。他的朋友李江涛(化名)最近被医院确诊患了精神分裂症,现于医院治疗,但有可能无法治愈。用来给李江涛治病的钱都由他的妻子周蓝(化名)掌管,李江涛的父母对治病的花销情况一无所知。但李江涛的妻子对丈夫也不管不问,前段时间还突然还提出要和李江涛离婚。李江涛的父母就想把属于儿子的那部分财产拿回来给儿子治病,但是与儿媳在房产的问题上一直谈不拢,已经拖了很长时间。最近,李江涛的妻子也不再提离婚的事,面对这种情况李江涛的父母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需要了解具体的情况,律师便和张先生确定好了时间,进行面谈。

第二天下午,在办公室里,律师见到了张先生和另外一位老伯。两个人的脸色都十分的沉重,老伯的眼睛里布满红血丝,一看便知是很多天都没有睡觉了。经介绍,得知老者是李江涛的父亲。根据老伯所述,李江涛今年31岁,与张先生既是同事也是老乡。李江涛的老家在甘肃南部的农村,家里条件很不好,但是李江涛从小就特别聪明好学,在家里艰难的支撑下,他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上海某重点大学,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

2003年七八月份,李江涛与上海女孩周蓝在朋友的聚会中相识,之后两个人交往了一段时间,就确定了恋爱关系。虽然周蓝的家人刚开始很反对周蓝与外地人谈恋爱,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李江涛良好的人品与不错的工作和收入,最终使周蓝的家人接受了他。20048月,李江涛和周蓝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一起购买了一套位于浦东某路价值59万元的房子。该房首付共32万元,周蓝家出了24万元,李江涛一方出了8万元,贷款27万元。

经过精心准备,李江涛与周蓝在2004年国庆假期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两个人的感情依旧,出入成双成对,在每个人看来,两个人都是一对幸福的小夫妻,前面是一片光明的幸福大道。

但是,灾难没有打招呼就突然降临这个幸福的小家庭。2005年年底,李江涛因为工作遇到了大挫折,情绪很不稳定,会无端地大哭,对任何人都不理睬,一个人自言自语。单位就给他放了假,大家都没有把他的异常表现想得很严重。可是,回家后,李江涛的情况依然没有好转。一天,李江涛一个人在家时,竟然拿了家里的菜刀割腕自杀,幸亏周蓝的母亲正巧到女儿家拿户口本办事,发现后及时报警才避免发生不幸。

这件事发生后,家人就带着李江涛到专科医院诊治,医生确诊李江涛患了分裂情感性障碍,也就是精神分裂症。

······

李江涛出事后,他的父母从甘肃赶到上海,寸步不离地照顾儿子,满心希望儿子的病能够好转。李江涛的妻子周蓝在丈夫出事后,最初还是很积极地到医院照顾,但后期,她的态度就起了变化。

在照顾李江涛的过程中,周蓝与公公婆婆语言沟通不畅,两方不免对对方产生了一些怨言,周蓝就找了借口搬回娘家居住,一周才过来看一次丈夫,每次也都冷冰冰的。

李江涛的父母看在眼里倍感寒心,但看在自己儿子的分上,一直忍着没有吭声。给李江涛治病的钱都放在周蓝手里,医院每天的基本开销就要数百元,所有花费的单据也都由周蓝掌管,李江涛的父母从来没有看到过。并且他们从亲戚那里借来的两万多块钱也已经全部花掉了,考虑到儿子的病已经治了三个多月还没有任何起色,以后的医治还需要花很多时间和费用,李江涛的父母就问儿媳是否还有存款可以拿出来供儿子治病,可是周蓝说她与李江涛两个人并没有存款。

李江涛的父母想到儿子和儿媳还有一套房子,就想卖掉房子,把属于自己儿子的那一份钱拿过来给儿子治病。但是不管老两口怎么解释,周蓝都不同意,已经拖了两个多月。在最近几次与医院结账时,周蓝还拿出一份借条让公公婆婆签字,承认她所拿出给李江涛治病的钱是向外人借来的。李江涛的父母无法理解,自己儿子明明有一套房子可以卖了用来治病,为何儿媳还向外人借钱,这钱真的是借的吗?借的钱该怎么还呢?

福不双至、祸不单行,正当李江涛的父母正在千方百计为儿子筹款时,周蓝又突然提出要和李江涛离婚。李江涛的父母想儿子已经得病,也不要再拖累周蓝,便同意他们离婚,但双方多次谈判与协商,周蓝却一直不同意将房子售出拿钱给李江涛治病。

最近,周蓝干脆就对李江涛的父母避而不见,更闭口不谈离婚的事情。面对着这样的情况,李江涛的父母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能保护自己儿子的利益。看着李江涛父亲焦虑和痛苦的样子,律师决定帮助这位不幸的老人。

······

由于李江涛已经被医院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并且当时的病情很严重,在法律角度,他已经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律师指导李江涛的父亲向李江涛的单位提出要求指定监护人的申请,李江涛的单位很快就出具了指定李江涛的父亲李峰为李江涛监护人的批复。

考虑到双方的法律关系比较明确,如果能够与对方协商解决,将大大节省时间,避免李江涛的父母为了儿子与儿媳对簿公堂。律师就联系到了周蓝,经过多次沟通,律师了解到周蓝的想法:周蓝是愿意离婚的,但因为在买房子的时候,周蓝家拿出的钱比较多,她认为自己应该多拿到房产的份额,并且不同意把房子出售,因此与李江涛的父母一直谈不拢。

经过多次努力与周蓝协商,周蓝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丈夫突然重病需要大笔的医疗费,妻子却为了财产的分配不肯让步,甚至还要公公婆婆签字承认医疗款是向别人借的,如此在财产上斤斤计较,完全不顾夫妻情意。面对着对律师的沟通不肯做任何考虑的周蓝,律师对与之协商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已经不抱希望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李江涛与周蓝是夫妻关系,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两人离婚,作为共同财产的房屋需要依法进行相应的分割。李江涛的父母从尽早让儿子得到最好的治疗,从不拖累儿媳的角度出发,同意儿子与儿媳离婚,然后分割财产给儿子治病的想法是合情合理的。另外,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应夫妻共同债务,周蓝让李江涛的父亲签字承认用来给李江涛治病的钱是向第三人的借款,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主张债权,李江涛还有还债的义务。如果持续下去,李江涛原本应有的财产没有落实,而且要背上来源不明的债务。既然协商不成,律师决定李江涛的父亲代儿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根据对案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分析,律师认为单纯依靠法律不能对周蓝的行为做出评判或者谴责,也不能保证李江涛的父母一定能够得到最大的利益,所以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法院和法律的判决上。律师想到了借助媒体和舆论的力量,一方面给李江涛的父母寻求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给周蓝一方心理上的压力。在律师的建议和指导下,李江涛的父亲以一个无助父亲的名义,向媒体写了求助信。

最初,李父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自己所处的状况以及自己对儿媳妇周蓝的不满。但是,仅仅在信中谈论自己的困苦和对儿媳的不满只能引起别人的同情,而不能引发公众对这件事的思考,更难以让人们从道德和法律的高度去关注这桩离婚案。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扶持,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并且《婚姻法》第20条也规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因此,律师进一步指导李父在信中以事实和道德方面着手,不仅要唤起人们对李江涛一家的不幸遭遇的同情,而且让所有看到这封信的人都产生对自私现象的道德谴责和对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思考。

这样,李父在信中讲述了当年如何含辛茹苦把李江涛培养成一位对国家有用的大学生,宁可自己省吃俭用也要为孩子筹集上学费用艰苦日子;为了儿子的婚事,夫妻俩把自己养老的积蓄全部拿来筹集孩子结婚买房和办婚宴的费用等;李父还在信中哭诉听到自己正当年轻、前程似锦的儿子突然得了自己听都没有听过的病,老两口不顾自己疾病缠身的身体,长途跋涉赶到上海来照顾自己的儿子,面对不与任何人交流的儿子,面对儿子的病可能无法治愈的事实,两位老人依然坚持照顾儿子,希望有奇迹发生。然而,儿媳在看到自己丈夫病情不见好转时,不照顾丈夫,还在老两口为医疗费用发愁时提出离婚,并且对房产分割份额斤斤计较,拖延时间;更令人发指的是周蓝竟然乘人之危要求老两口签字承认拿来治病的钱是向外人借款的行为,都使得老两口雪上加霜,因此不得不替儿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具体情况。

考虑到只用一两家媒体的作用可能较小,律师帮助李江涛的父亲搜集了中央媒体的法制节目和上海比较有影响力的报纸如某某晨报、某某早报、某某晚报等报纸和上海电视媒体的社会节目、法制节目的联系方式及具体地址,并帮助他将这些求助信发给媒体。律师还帮助李父在互联网上通过化名以《丈夫遭遇不幸生活不能自理,妻子不管不问还要财产》为题目曝光了此事,引发了网友对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义务和这种情况下丈夫该不该离婚的讨论,这些讨论被几大的门户网站转载,一时间被社会公众所关注。李江涛的不幸遭遇和网络对这个事件引发的讨论引起了媒体的关注。

在做这些事情之后不久,李江涛的父亲就接到了上海一家媒体某节目工作人员的电话,在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某节目要制作一期关于父亲要代理儿子离婚为主题的节目。李江涛的父亲接受了节目组的采访,随后节目组的工作人员又去采访周蓝,但是周蓝拒绝出面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之后,又有几家媒体联系到了李江涛的父亲,了解了事件的详细情况,并且通过各种渠道采访周蓝,都被周蓝拒绝了。

在李江涛的遭遇被媒体报道后,很多观众都表达了对李江涛和李父的同情,并且不约而同地谴责了周蓝的行为。

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周蓝终于顶不住压力了。在放弃与周蓝协商解决的两周后,律师接到了周蓝的电话,在电话里,周蓝责问律师为什么要把事情告诉媒体,周围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让她怎么面对。电话里的周蓝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强硬,她终于表达了希望早点将案件结束的想法。在法官的调解下,周蓝做出了让步,她与李江涛的父亲李峰终于就解除婚姻关系和房产的分割达成了一致。

法院也以最快的速度给李江涛的父亲签发了调解书:原告李江涛与被告周蓝离婚,房产归周蓝所有,原告放弃对房产产权的份额,被告周蓝自调解书生效之日支付原告李江涛房屋折价款人民币17万元,该房剩余的银行贷款由被告支付。

拿着来之不易的调解书,李江涛父亲的眉头终于有稍许地舒展,儿子与儿媳的婚姻关系解除,儿子以后的治疗费用也落实了,不用再费精力和儿媳打拉锯战了。

看着调解书,律师心头一直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块石头,是对李江涛一家人的一份同情,更是作为律师对他们的一份责任。

沪家品读

树上开花是由铁树开花转化而来,原以为不可能开花的树竟然开起花来了,比喻极难实现的事情。兵书上把它作为制造声势以慑服敌人的一种计谋。

在本案中,树上开花的计策基本包含以下几点——

1)借局布势

由于周蓝不正面与李江涛的父母商议离婚事宜,采取消极躲避的态度,致使李江涛的父母无法售房为儿子治病。而直接提出离婚,又不能保证一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这样的形势显得非常被动。此时,李江涛父母聘请的律师借助媒体的声势,制造对周蓝不利的社会舆论。可谓借局布势

2)虚张声势

虽然有了舆论的倾向,但是对于法院来讲,审理婚姻案件还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舆论的呼声和观点只能是一种虚幻的表象,李江涛的律师利用舆论的评价只能算是一种虚张声势,但即使是,也能达到促使周蓝妥协之

3)求之于势

周蓝是生活在客观社会当中,既有同事同学,又有朋友亲属。如果周围的人都对她产生不利的看法一定会使周蓝感觉自己在社会的评价和声誉日趋低下。李江涛的律师因势利导,利用了对己有利的舆论,使得整体事态向着有利于己的方向发展。

李江涛突遇不幸,与妻子周蓝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李江涛对房屋有权分割。但是周蓝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夫妻情意,在分割房产时斤斤计较,拖延时间,更为恶劣的是乘人之危,让李江涛的父母签字承认用来给李江涛治病的钱是向第三人的借款,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如果第三人主张债权,因为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李江涛还有还债的义务。

种种角度,对李江涛和他的父母都是十分不利的,但是单纯的依照法律,也无法对周蓝的行为作出反驳。律师利用李江涛遭遇的特殊性,向媒体、报纸、互联网求助,利用在媒体和互联网上的传播,吸引公众的关注,并且形成了同情李江涛不幸遭遇的社会舆论,身在舆论中心的周蓝不得不去面对大众对她的评价。

在李江涛和他父母后面是公众对公共道德的讨论,是公众对良心的支持。在同情李江涛遭遇的公众舆论的对立面,周蓝被孤立了,她在道德、公众舆论的面前变得渺小,终于为自己的自私付出了代价。强大的舆论压力使她做出了让步,使法院的调解有了成功的可能性。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李江涛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撰文/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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